今年1月1日,《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华东区域十省市正式施行。经过半年实践,从“首违不罚”的温度到“一把尺子”的精度,再到华东全域联动的广度,税务执法创新正释放出一系列积极效应。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在税务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探索创新。2020年,长三角五省市税务机关联合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同时,联合开展跨省市税收治理,先后发布长三角申报、发票类裁量基准和长三角登记、账证、征收、检查裁量基准,逐步统一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标准。今年实施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是以长三角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及两个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蓝本制定的。
随着《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正式实施,长三角地区在华东税务行政执法领域的先行示范作用再次凸显。今年上半年,位于长三角示范区的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累计适用“首违不罚”超3800次,这一柔性执法举措持续为更多经营主体减负松绑。
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的上海源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财务人员疏忽,未按期完成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收到了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责令限期改正文书。公司财务负责人吴女士表示:“非常担心给公司带来处罚,造成纳税信用扣分。”
然而,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在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鉴于该违法行为属于年内首次且性质轻微,同时企业在责令改正期限内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决定依据“首违不罚”政策,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补充申报。
吴女士感慨地说:“工作人员告诉我本次免予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这次经历让我们真切感受到税务执法的温度,也提醒我们今后一定加强财税管理,依法纳税。”
在已有长三角申报、发票类裁量基准,以及长三角登记、账证、征收、检查裁量基准基础上,《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实际执法反馈,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进行进一步优化细化,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实际执行中,《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
厦门鹭承贸易有限公司因工作交接失误,超过60个月逾期未申报,2016年6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因其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形,按照新实施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属于违法情节一般,税务部门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处罚金额比以前降低了2500元。
公职律师、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陈志烜介绍,“新实施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充分考虑了税务违法行为的各类因素,对违法情节相对较轻且及时改正的逾期申报行为,确定了相对较低的处罚标准,进一步兼顾了执法的‘刚性’与‘柔性’,将‘罚当其责’的执法原则和‘不唯罚’的治理理念落在实处、融在日常。”他说。
厦门鹭承贸易公司总经理卢笑冰顺利办结非正常户解除业务后感慨:“新政策给了我们纠错机会,处罚更合理,也激励我们以后要更严谨办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目前在已实现税务裁量基准统一的六大区域中,华东区域是所辖省级行政区数量最多、经济活跃度最高、纳税人缴费人数量最大的一个区域。“制定区域统一的裁量基准对打造区域税收营商环境,防范行业垄断、市场分割,消除影响投资创业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他说。
据了解,接下来,华东地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裁量基准的实施,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务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国税务行政执法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