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5万元或违法所得≥3万元)的行为。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史某旭发现某知名品牌多酶多肽片销量较好,随即与犯罪嫌疑人董某亮、谢某军商量生产仿品,牟取暴利,通过刘某凤联系成都市某公司法人赵某,几人一拍即合。犯罪嫌疑人赵某、蒋某玲联系江西某厂生产含有葡萄糖、淀粉等成分的瓶装片剂,犯罪嫌疑人范某权联系河南省某印刷厂印刷仿冒的品牌标签。瓶装片剂和品牌标签制品贴标成品后,犯罪嫌疑人以赠送鸡蛋、挂面等形式,向老年人群体大肆兜售,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产品数万瓶,涉案价值500余万元。(来源:公安部官网)
报案材料
基础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商标注册证、商标权属证明(如商标注册登记表)。
侵权证据:
1.假冒商品实物、标识、包装;
2.销售记录(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网络侵权截图(网页、聊天记录、交易记录)。
损失证明:
1.侵权商品销量与正品销量对比;
2.商标评估报告(如商誉损失)。
其他材料:
1.嫌疑人信息(身份、联系方式);
2.内部调查报告(如有)。
防范建议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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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制定《商标使用规范》,明确授权流程;
2.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定期更新。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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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审计
1.定期开展商标法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2.每季度审计商标使用情况,排查风险。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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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防控
1.采用商标防伪技术追踪商品流向;
2.在电商平台设置关键词监测,及时发现侵权链接。
资料:青浦警坛
编辑:沈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