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办法》)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明确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目的及定义,规定了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格式文本、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对销售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创新实施了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方式。
为充分了解《告知承诺办法》的实施情况,为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及后续修订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问卷调研,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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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