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是今年上海市年度立法计划中的一部,预计也将于今年完成修订。
6月27日,虹桥街道把市政府基层立法预征询融入“每月说法”法治沙龙、“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家说”等特色活动中,结合街道第四网格楼宇企业较多的特点,在日常走访了解到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共同寻求破解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困境的法律途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其中,也明确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
活动中,3名上海市人民监督员以及来自长宁辖区的企业代表、派出所民警、公证处人员、法律人士和社区居民等参与其中,从不同领域、贴近自身实际的角度阐述意见建议。
“预付卡经营者卷钱‘跑路’情况为啥一直存在?”“预付式消费,是很多人踩过的‘坑’,为何没办法解决?”......
说起预付式消费,大家并不陌生,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商家携预付费“跑路”不是什么新鲜事。如此一来,原本可以双赢的经营模式,却很难走下去,不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任受到冲击,而且导致消费者有切实需要却不敢付费、正规商家缺少客源的“两难”境地。
大家表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难破局,是对社会消费信心的打击,而问题则体现在对预付资金的监管乏力。维护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须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每一次实践都是破题的有益尝试。
从去年开始,长宁公证处率先在全市破局,在健身行业开始试点公证提存模式对资金进行监管,直击了破解“预付款困境”的关键点。后续,长宁公证处又推出了“银行存管+公证提存”监管养老机构预付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商家戴上“紧箍咒”,使其无法随意挪用预付款项,也为资金安装了“防火墙”,使消费者在付费时更加安心。
如何从“事后维权”转变为“事先预防”,大家表示,首先,对于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定义要进一步明晰,尤其是结合具体行业的特点进行明确;其次,就主体监管部门的确定和建立完善资金托管制度、设定保证金制度、建立信用评级等关键制度和重点环节提出可行性、可参考性建议。
为进一步引导和建立起有监督、有互信的消费关系,接下来,虹桥街道将在“多格合一”的推动下,以“知法+建言”的主题通过设置普法宣传展板与征询卡片等形式,介绍现行法规和收集调查问卷,将普法与调研相结合开展活动。虹桥街道司法所还表示,对于研讨会上大家发表的真知灼见,将通过基层立法征询和基层法治观察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期逐步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护航预付式消费领域健康发展。
撰稿/摄影:闫 漫
编辑:史焕焕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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