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年报新变化来啦!
背景介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监信发〔2024〕96号),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纳入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多报合一”系统,实行年报公示工作,提升其依法规范运行的意识和能力。
新数据采集!
三个重要数据纳入一并填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的填报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完成相关数据的填报与提交,确保年报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年报数据项包括11项核心信息,其中新增了三项新数据——“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项数据将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名词解释~
可分配盈余指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本年盈余。
按交易量(额)返还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员的分红或返还金额与其在合作社中的交易量或交易额成正比。具体来说,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的比例进行返还,体现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大小。
剩余盈余分配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可分配盈余中依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成员的总金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等于可分配盈余减盈余返还总额的差额。
信息共享更高效!
各部门联手提升数据质量
填报更便捷!
网上或纸质填报可选择
为提升合作社填报的便捷性,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填报两种方式,让合作社管理者完成年报填写更方便,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01
网上填报
02
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公示不收费!
“年报诈骗”需警惕!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