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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潇洋|深耕立足于我国法实践的基础研究

转自:上海市法学会 2025-05-08 07:50:25


人才简介

李潇洋,男,1993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金融法。在《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学》《东方法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曾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民商法研究发展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奖、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24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深耕基础理论
自大学以来,李潇洋一直对民法基础理论抱有浓厚的兴趣。博士就读期间他作为助教加入了北京大学民法案例研习课程团队,还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下赴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院进一步研修民法。近年来,他对民法总则、合同编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体系化的研究。在李潇洋看来,传统民法强调法律行为(合同)为意思自治的产物,以“合意—履约/违约责任”为线索展开制度设计;现代民法发展则呈现出决定自由的“实质化”趋势,即不再把决定自由当作理所当然,而是更关注个案中影响决定自由的具体情况,提供多元的救济方案。这一价值变迁引发了许多“碎片化”的法律续造或制度更新,这给解释论的整合与再造提供了规范素材与基础。沿着这一线索,他对先合同信息义务、意思瑕疵(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法律行为基础(对价障碍与目的障碍)、先合同信息与瑕疵责任、合同有效型缔约过失损害赔偿、合同订立中第三人的归责基础与责任形态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体系化的研究,也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观点。这些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对于司法实践中有关消费者保护、广告责任以及资本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等争议问题也有现实意义。

聚焦司法实践
近年来,李潇洋更加关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股东协议、担保人权利保护、查封的实体法效力等问题作了具体研究。在他看来,裁判观点的梳理有助于明确“真问题”,增强理论研究的问题意识,同时也有助于超越部门法的界限。因为在疑难案例中单一学科视角往往不足以解决全部问题,相当多的疑难案例发生于执行异议之诉、参与分配以及破产程序中,或者存在私法与公法的交叉与衔接问题。近年来,民法典担保制度及其司法解释朝向功能主义发展,同时也保留了部分形式主义的要素,李潇洋特别关注这一转变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影响,正在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

探索交叉研究
李潇洋不断探索研究方法和范式的创新、实现学科间的交叉与贯通。在商事合同与担保的研究基础上,李潇洋也关注到金融司法的新发展。在他看来,既有金融法研究偏向宏观面的金融调控、机构监管等领域,以公法规范为主。但近年来,无论金融监管还是金融司法都朝向微观面纵深发展:一方面,丰富多样、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进入社会生活各领域,由此产生了大量民商事纠纷亟待司法解决;另一方面,由于金融监管理念的变化,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深入具体交易形态,这为司法与监管的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金融交易结构、法律关系、裁判效果及其与监管的衔接逐步成为金融法研究纵深发展的方向,如何通过体系研究融贯民商法基础制度、金融监管规范以及各类司法解释、政策,是李潇洋未来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
庆书余   郭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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