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增强节假日期间的纪律意识,预防矫正对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4月28日至30日,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陆续开展五一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29日上午,大坞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集中教育中,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五一”期间做到:一是保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端正思想,明确自己社矫的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二是每日按规定在“在矫通”APP上两次定位打卡,并遵守司法所报到要求,严格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开监管区域,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人机不分离;三是保证严格遵纪守法,不酒后滋事与驾驶,不参与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29日下午,姜屯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近期撤缓收监执行的实例,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违反规定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同时讲解了监狱服刑和社区矫正的区别,生动形象地介绍了高墙内生活场景,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高墙内失去自由的痛苦,语重心长地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纪守法。
30日上午,龙泉司法所开展节前集中教育活动,工作人员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近期的表现进行了总结点评,严肃指出了个别人员存在的思想懈怠、汇报不及时等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此外,司法所还安排了法治教育课程,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监督管理与奖惩的内容,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本次活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其身份意识,预防在假日期间放纵自身、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为“五一”期间滕州市的安全稳定筑牢防线。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