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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这15类!三部门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

转自:上海发展改革 2025-04-30 16:47:07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全文),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整治的主要步骤包括:

一是对涉及市场准入的各类规定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增设准入事项或条件、违规扩大准入范围等情况,要一律纠正;对既无上位法依据,又无相应法定程序设立的市场准入规定,要一律废止。

二是开展线索归集,通过政府部门自查、公开征集等方式,全面归集各类渠道获得的问题线索。

三是进行个案核实整改,各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渠道归集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推动辖区内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时核实整改。

四是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后,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向社会公示,并同步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范围。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
征集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 年4 月至10月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一)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

(二)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

(三)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

(四)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

(五)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

(六)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七)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

(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 

(九)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

(十)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

(十一)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

(十二)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

(十三)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四)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

(十五)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如掌握以上方面问题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相关情况需实事求是、有具体细节。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专栏:

https://www.ndrc.gov.cn/xwdt/ztzl/tydscjx/

(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清理整治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596761

收件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 200 号

电子邮箱:fgwggc@fgw.shanghai.gov.cn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编辑: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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