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放假。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上班。
二、春节:2月10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2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日)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三)、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8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一)放假。
六、中秋节:9月15日(星期日)至16日(星期一)放假。9月14日(星期六)、9月17日(星期二)上班。
七、国庆节:10月2日(星期三)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9月29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