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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修订村规民约,为何纷纷请来律师?上海金山区探索以法治思维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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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黄勇娣 公维同 2018-07-05 06:29
摘要:在金山区,一场由该区司法局牵头的“村规民约更新运动”正在悄然展开,全区每个街镇将率先选择一个村居试点以“法治思维”修订村规民约。

几天前,在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的会议室里,律师徐春兰和陈琦正在逐字逐句审读着《新义村“五个一”示范户创建标准细则》。这个“创建标准”,在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之后,将成为该村第一个有细则的“村规民约”。两位律师原本就是村里的法律顾问,以后每一个有细则的村规民约的制订,都将由他们参与进行“合法性”把脉。

 

据了解,目前,在金山区,一场由该区司法局牵头的“村规民约更新运动”正在悄然展开,全区每个街镇将率先选择一个村居试点以“法治思维”修订村规民约。接下来,金山将在村村有“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推动律师全面深度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对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村规民约制订出炉的全过程进行法律把关,确保每一条村规民约都合法有效。

 

“去年一年,金山区在司法领域领到了70多块奖牌,其中最具含金量的是又一次获得了‘全国平安城区’称号……实际上,这些正是地方党委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责使命体现。”金山区委书记赵卫星表示,精细化的社会治理就像“绣花”,即使在最末端,也要沿着法治的肌理和章法,才能绣出真正经得起检验的作品,从而推动“自治、德治、法治、共治”的完美结合,显著提升基层治理的实效。

 

“口号式”村规民约,如何真正落地?

“遵纪守法,黄赌毒邪抵制好、移风易俗,陈规陋习要去掉……”枫泾镇新义村党总支书记尤利明拿出2015年版的《新义村村规民约》,上面总共6行66个字,读起来更像是“顺口溜”。记者发现,之前,大多数村的村规民约,都简单笼统,内容也各不相同。比如“爱学习、务正业、谋生计”,这样的村规民约更像是“温馨提示”,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之前每次换届选举,都会同时制订或修订村规民约。”尤利明说,但实际上,这些贴在墙上的“口号式”条款,还是大而空的,很难真正落地,从而起到广大村民共同约定、共同遵守的自治作用。

 

比如“移风易俗”,《新义村村规民约》中只讲“陈规陋习要去掉”,而哪些属于陈规陋习,怎么去掉,不去掉怎么处理,都没有提到。“丧事简办”,是新义村一直倡导的,但大操大办的情况也仍然时有发生。“温馨提示”不管用,村里只好又出了“以奖代补”的政策,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凡丧事简办的,村里给予1300元奖励”的条款。

 

据了解,近年来,新义村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累计投入近2亿元,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后续如何进行长效管理,成为当务之急。以前的村规民约中,对村域环境也有提及,但仅限于“村容整洁新风貌”,到底该如何“新”?不单村民不知道,村干部也是一头雾水。

 

于是,尤利明就向村里的法律顾问“求援”。徐春兰律师建议,一定要把权利与义务对等起来,一条一条把需要做的事情,包括谁来做、怎么做、怎么考核,条分缕析,让村民们集体决定,也让村干部和村民知道具体从哪里入手。比如,要成为“无违建示范户”,就必须做到“无新增违法建筑;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实行建房审批制度,做到无批复不建房”等三条。

 

就这样,作为新义村广大村民的共同约定,无违建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垃圾分类示范户、宅前屋后三包示范户、道德文明示范户等“五个一”示范户创建,就成了一项有细则的村规民约,当地美丽乡村的长效管理也就有了具体的抓手。

 

“因事约定”,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前几天,山阳镇宝华海湾城小区一位居民因将车子停在绿化带上,收到了物业和志愿者共同送达的“护绿告知书”,并且被告知,如果继续如此停车,将通告该居民所在的工作单位。停车不规范有人管,有办法管,这得益于一份正在该小区由全体居民进行讨论的《宝华海湾城小区居民公约》。

 

这份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公约,之所以已经开始发挥效力,关键在于它除了“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等条款式约定,还针对小区前期管理中的几大类顽疾,比如小区公共区域、宠物、车辆管理等,分别制定了一套具体可行的细则。据宝华海湾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近一个月来,收到告知单的20余名业主,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压绿的行为,而是自觉将车停到了离家较远一些的停车位上。

 

张堰镇建农村党总支书记张国萍对于“因事约定”的感触更加深刻。三年前,他刚被选举为村党总支书记时,到了年底,几乎天天都在为困难户补贴而忙得不可开交。不管困难与否,很多村民一到办公室就对张书记提要求:“你给我签个字,我家里困难!”

 

“困难补贴成了‘唐僧肉’,大家争着抢,那些真正困难的村民得到的扶持力度就小了。”张国萍说,这样下去,自己正常工作也受到了影响。于是,那年春节后,他决定用集体协商的方式来制订困难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流程,让每一位村民自己参与制订办法。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最终制订了建农村首个困难补贴申领办法,由每家每户签字,并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

 

制订办法之后,到了第二年春节,仍有一些村民来找张国萍签字领补贴。于是,张书记就拿出有该村民签字的申领办法,告诉村民现在“书记签字”不好使了,必须符合标准,才能到会计那里领补贴。

 

这次“因事约定”的尝试见效后,张国萍后来每当遇到具有共性的难题时,都会考虑用这样有实施细则的“村规民约”来解决。到目前为止,建农村已先后制定了“红白喜事用电管理办法”、“集体空间土地管理办法”、“宅前屋后环境整治办法”等10余类村规民约细则,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的村规民约,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因此,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开放性的,一类一类地解决乡村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张国萍说。

 

村干部权力小了,但威信提高了

金山区新一轮村规民约的修订,全部由法律顾问逐条审核,因此,从程序到内容,合法性是排在首位的。这样,就把“法治思维”渗入了乡村治理体系之中,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推敲和检验。比如,在宝华海湾城,在制定车辆管理办法时,针对外来车辆压坏绿化的行为,使用了“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在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审核后,认为小区物业不具有执法权,这样做是违法的,建议改为“按每平方米200元进行赔偿”。“我们希望用法治思维来规范基层治理,让问题的解决更加公开透明。”金山区司法局局长陆才华说。

 

同样是困难补贴的问题,记者在其他村采访时,就曾听到村民在议论,东家领少了,西家领多了,怨气不小。建农村实行按共同约定申领以来,不但不符合标准的村民不好意思再来申领,那些真正困难的村民,补贴标准也从原来的最高500元增加到最高2000元。“最关键的是,村干部的签字不好使了,村民的心气也就更顺了。”建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胡小弟说,现在,村里做事情有了统一的标准,村干部的权力小了,但威信却提高了。

 

实际上,这种有实施细则的村规民约经律师把关后,在给村民提出应该“怎么做”的同时,也给村干部行使“微权力”定了规矩。“如今,我们订出的村规民约,都是针对一方面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不是针对某个村民的,很公平。”张国萍说,对于熟人社会的农村地区来说,这样更易于被老百姓接受。

 

在漕泾镇的护塘村,一面小有名气的“公开墙”也证明了这点。这面大大的公开墙竖立在村头,把所有违建户的信息,尤其是否党员、是否村干部、违建面积、拆违进度等一一公开,在阳光下接受所有村民监督。实际上,绝大多数党员和村干部,在公开之前就迅速拆除了违建。而其他违建户见此情形,也就口服心服,纷纷跟进,很快拆除自家违建。

图片编辑:项建英
图片来源:金山区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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