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凌晨2时51分,闵行区曙建路185弄内,一辆正在室外集中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并引起火灾,造成周边停放的2辆机动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
记者从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消防救援支队获悉,经核查,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公安部门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已对该车车主李某(男、25岁)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此外,事故核查中,有关部门发现事发小区西侧的消防车通道在事发时段被一辆牌照为 “沪JY***3”的机动车占用、堵塞,闵行公安分局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已对该车司机姜某(男、49岁)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