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被“双开”。
通报显示,李永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全无,漠视党纪国法,利欲熏心,公器私用,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核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干扰调查,企图掩盖其经商办企业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房产购置、投资入股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借用服务对象钱款,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低吸高贷、收取贷款介绍费等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11月2日被查的李永宁,男,1974年10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李永宁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曾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绥芬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查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警令部党委书记、副主任,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副政委、党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等职务。2017年3月,李永宁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9年1月,卸任银川市公安局局长。
近两年,已有多个曾在银川任职的官员被查。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曾任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泽峰,银川市政协原主席王勇等。其中,姜志刚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公开履历显示,李永宁是姜志刚的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