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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才紧缺!华政教授建议,在上海设立一所中外联合办学的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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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杜涛 2024-04-09 11:47
摘要:以涉外法治人才为培养目标

目前,不论是“五个中心”建设,还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进博会等任务,上海都需要大量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为此,我建议上海积极把握时代机遇,设立一所以涉外法治人才为培养目标的中外联合办学的国际法学院,成为国际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法学教育是一项新兴服务产业,上海也可借此竞争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法学教育中心,吸引全世界的学生来留学。

当前我国法律人才数量总体上已不再短缺,但国家和社会急需的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仍严重滞后,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法学教育发展不平衡、法学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法学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已有深刻认识,提出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上海的涉外法治教育力量相对薄弱,尤其是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与北京存在较大差距,与武汉、广州和深圳相比优势也不明显。若按照现有法学教育机制进行培养,势必无法满足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有必要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革,成立一所专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上海国际法学院。

在这个领域,国内并非没有先例。其中,位于深圳的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最具代表性。它拥有中国大陆唯一的跨国籍法学教师团队,同时将美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中国传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相结合,提供全球唯一的双学位项目。成立十多年来,该学院已为深圳持续培养输送了众多尖端法律职业人才,促进了深圳的国际化,为深圳的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必需的法律基础设施。

参考深圳的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再结合中欧商学院、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国际金融学院等本地国际化办学成功经验,建议:

第一,设立的上海国际法学院采用以我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具体而言,应当以上海地区一所重点高校为发起单位,在上海市政府支持下,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法学院。

第二,上海国际法学院可以和多所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办学,应同时涵盖普通法系高校和大陆法系高校。与普通法系高校合作可以借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深圳)模式,不招收本科生,以法律硕士和法律博士为培养主体,面向全球招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已经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其中中国考生必须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大陆法系高校的合作办学则可以借鉴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模式,与德国和法国等国家高校联合举办法律硕士项目。

第三,师资和课程需实现全球化。上海国际法学院应按照世界知名法律院校标准聘请国际一流法学师资,国籍不限。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可不受教育部现行培养方案限制,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等,让学生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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