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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江苏省分行原行长高友清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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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11-15 18:19
摘要:本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友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友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3月,已经退休一年多的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布调查结果。

经查,高友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托人打听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信贷客户借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信贷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信贷客户巨额钱款,为个人利益向企业违法发放贷款,挪用信贷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高友清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擅权妄为,置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资金安全于不顾,把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国家托付管理的信贷资源视为其个人对企业主的“恩赐”,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

高友清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友清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经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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