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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科书选用金波作品《小树谣》,因十年未付报酬被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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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余晨扬 2020-06-09 15:06
摘要:语文出版社在其出版发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金波的作品《小树谣》,因十余年未支付报酬,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记者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语文出版社在其出版发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金波的作品《小树谣》,因十余年未支付报酬,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案已于6月4日上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以云开庭形式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将于6月19日进行正式开庭。

据文著协代理人何磊律师介绍,金波表示,他是文著协会员,给文著协写了委托书,所有的事情都由文著协去处理,不接受语文出版社稿费,不接受私下和解。

文著协副总干事梁飞表示,在法庭第一次开庭交换证据前,被告代表来文著协做了沟通。文著协不会就金波一案与被告和解,但是愿意就其语文教科书涉及的全部作者版权问题进行商谈。

梁飞说,几年前,文著协就《语文》教科书长期使用多位会员作品的付酬事宜,多次与语文出版社交涉,但语文出版社不承认侵权。现在,文著协代表《小树谣》作者金波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稿酬办法》的规定,教科书汇编者应当以千字300元,按年向作者或集体管理组织支付稿酬,如果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则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二章“文字作品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2.14条的规定,对于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影响大、发出侵权警告或通知后仍持续侵权等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可以酌定1-5倍的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

栏目主编:樊江洪 文字编辑:樊江洪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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