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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慈善文化可溯至明洪武时期,嘉庆后地方士绅兴办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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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逸君 黄尖尖 2016-07-13 06:01
摘要:尽管慈善的“端口”还未全部放开,但上海良性的慈善土壤已经形成。

文/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 陈逸君 黄尖尖

 

昨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倒计时50天,以“慈善在上海”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全天在沪举行。本次活动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推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上海骨子里的慈善“基因”
 

上海慈善文化源远流长、慈善精神薪火相传。据《上海民政志》记载,上海地区在明洪武七年(1374年)就设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和残疾人进行供养;清乾隆十年(1745年)开设同善堂;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开设育婴堂,收养孤婴和弃婴。至嘉庆(1800年)后,地方士绅创办慈善事业之风逐渐兴盛。

 

上海开埠后,慈善团体发展速度加快,在民国期间数量大增,至解放前夕,仅登记备案的公益慈善团体就有126个。其中,涌现出如同仁辅元堂、仁济善堂、新普育堂等历史较久、影响较大的慈善团体。淞沪会战爆发后,大批民众沦为难民,难民救济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由民间团体开展的。如当时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率先组织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据统计,该会所组织的难民收容所至战后一个月左右就有65所,共收容难民6万余人。

 

宣统三年沪北仁济善堂收据单一件

 

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更是蓬勃发展。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体制改革阵痛,社会出现一批下岗、失业等困难群体。政府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同时,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帮困济贫。1993年6月,浦东新区老人慈善福利会登记成立,这也是上海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的以慈善命名的机构。
 

民间慈善事业枝繁叶茂

 

慈善事业一路走来,爱心的种子在民间生根发芽。

 

据统计,全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已逾1.3万家,其中除了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等一大批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还涌现了“蓝天下的至爱”、“千万人帮万家”、“一个鸡蛋的暴走”等深入人心的慈善品牌。

 

上海还积极建设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全市已建180多家慈善超市和慈善爱心屋、3200多个分布在街镇、居村委的捐助站点,大大方便了群众日常捐助、随时捐助。

 

其中浦东新区率先探索建立社区发展基金(会)。2013年洋泾街道成立全市第一家公募社区基金会,2014年浦兴路街道成立浦东第一家社区发展基金,2015年陆家嘴街道成立浦东第一家非公募社区基金会,目前已实现社区发展基金全覆盖。

 

闵行区积极探索慈善超市的发展模式。针对目前慈善超市募集能力较弱、自我经营能力较低等问题,探索“慈善”和“超市”的最佳结合。

 

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新兴慈善业态随之发展,网络募捐、联合劝募、社区义卖、微公益等推动民间慈善力量的形成。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从法而来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立身之本,也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上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致力于打造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2012年,本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募捐条例》,2013年,制定了《上海市募捐活动备案实施办法》, 2015年,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为上海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通过上海市募捐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通过这个全市性的慈善捐助服务平台公开信息。
 

同时,做好公益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每年要求公益慈善组织在媒体上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由上海慈善基金会在市社团局官网全文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
 

据了解,按照民政部要求,本市还同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指导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在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信息公开、诚信建设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
 

 

慈善土壤已经形成

 

“慈善无国界”,这句话在澳大利亚友人郎牧晨先生身上得到了体现。

 

20年前,几位在沪国际友人出于对上海的深深热爱,发起了“初升的太阳”助学项目。如今,该项目的爱心接力棒已交接到了郎牧晨手中。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希望能通过这一项目帮助更多的孩子上学,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前途与命运。”郎牧晨说,作为一个在上海生活了多年的外籍人士,上海早已成为他的第二个家,而他渴望能为这座美丽的城市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据了解,“初升的太阳”作为依托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下的一个慈善品牌项目,其运作方式首选是由各区相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经过严格筛选后,学生将与外籍人士或企业资助人进行配对。目前该品牌项目已成功发放10341笔助学金。

 

郎牧晨告诉记者,在澳大利亚个人同样也可以发起公开募捐,但目前国内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进行公开募捐,可通过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对此,郎牧晨认为,尽管慈善的“端口”还未全部放开,但上海良性的慈善土壤已经形成。

 

“慈善的全面打开依托的是‘信任’这一根本立足点。中国的人口众多,难免会出现诈捐等鱼龙混杂的局面,此时就需要一个极具公信力的权威慈善机构对全市的慈善组织起一个带头引领的作用。”


郎牧晨正在阅读慈善法以及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郎牧晨认为,上海现有的慈善体制符合眼下我国的国情发展。“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世界领衔的慈善组织之一,它便是市民对慈善事业信任的基石。一旦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后,慈善的端口便可进一步对民间组织和个人打开,加之相关法律的有效约束,中国的慈善事业正在逐步趋于完善。”郎牧晨表示,即便是在慈善体制建设较为完备的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发展历程。
 

眼下,距离《慈善法》的实施还有50天。目前,本市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梳理慈善组织登记、公开募捐、慈善信托、年度报告、志愿服务、重大灾害救助等制度流程,同时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执法,确保9月1日起《慈善法》的贯彻实施。通过立法构建慈善法制框架,建立完善的慈善法律制度,《慈善法》将为社会公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提供法制保障,让民间慈善组织和志愿者们今后做慈善更有底气。

 

(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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