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1月11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就该案再次提问发言人陆慷。
问:我想问关于谢伦伯格的问题。下周一中方将对他的案件进行重审。我们得知此案法律方面存在一些不合规情况。外交部是否了解这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是否认为这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
答:该由法院处理的事就应当由法院来处理。作为行政部门,外交部是不应当干预的。这就是法治的体现。
至于你提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被告人自己应当非常清楚,如果他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完全可以根据正当法律程序提起申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受审过程中都是这么办的。他也完全可以这么做。
问:谢伦伯格案从关押到初审,已经持续了四年。检方上月表示此案有新的线索,要求重审。从那时算起十个工作日后,就要进行重审。一些人认为如此迅速进行重审说明其中有政治操弄和外交考量。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你说有些人怀疑其中有政治操纵,你可以去问问这些人,中方有关司法部门和机构采取的举措违反了中国的哪些法律条款?如果没有违反,希望这些人不要因为自己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就轻率地怀疑其他国家也把法律问题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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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一案二审被当庭裁定发回重审
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5日对该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11月20日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加拿大驻华使馆派员到庭旁听。宣判后,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12月2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对事实、证据和被告人上诉理由等进行审查,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意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庭提出,正在查证的线索显示,被告人罗伯特极有可能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在走私毒品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审法院认定其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建议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新线索查证情况,依法惩处。法庭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当庭裁定将本案发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的辩护、翻译等各项权利。开庭前,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加拿大驻华使馆,该馆官员到庭旁听。各界群众、部分中外媒体记者5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