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车被卡6小时,惊动应急部
强台风“山竹”的余威还在继续,现在“刮”到了高速公路……
“山竹”登陆广东,远在洛阳的神鹰救援总队远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救援结束后,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三防办为洛阳神鹰救援队开具一张救灾证明。
然而,当队员们返程,途径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时,收费站不予免费通行,救援队被滞留在收费站长达6小时。最终,队员们自费将过路费缴纳后,方才通行。
而就在不久前,受台风“温比亚”影响,一辆从山东省减灾中心开往青州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在出示了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出具的凭证后,仍被收费站工作人员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收取过路费。
……
在网上随便一搜,救援车辆在收费站被卡的新闻,并不鲜见。
根据最新消息显示,应急管理部了解到,针对“河南救援队广东救灾返程被卡6小时”一事,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
收费站“也有苦衷”
远赴千里免费救灾,还让救援队自掏腰包付过路费?先别急着气愤。
面对舆论的质疑,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委屈:“对什么样的车辆或者何种情况下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国家和政府都有明确规定,并非是由运营企业可以随意决定的。”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的车辆,免交通行费。”
《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第四条也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而神鹰救援队只有一张市级证明,并不满足省级以上的标准。难怪高速公司认为收费行为“依法依规”。
对此,网友@柳边云澜 表示可以理解:“没问题啊,没有提前通知,没有相关规定,规矩也得遵守。”
@曼彻斯特联不城 也认为:“就事论事,不要道德绑架。收费员都是基层职工,也只能照章办事,他们没有变通的权限。”
在英雄面前谈钱,伤感情
然而,即便在法理规矩上,高速公司的作法无可辩驳,但于情理而言,还是让很多人难以接受。
@Damon 认为:“很多民间救援队是义务工作,或者是靠部分募捐和自助才有的设备。他们好心千里迢迢来救人命,路费人家还自己出,良心不会痛吗?”
@话巴龙 也表示:“与民间救援人员的无私奉献相比,收费站更显冷漠。有一种旁观者心态,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实在是格格不入。”
@柚子1019 质疑说:“从广东回来不止路过湖南省,其他省市怎么做的呢?湖南一直拿规定说事,不觉得尴尬么?”
还有人觉得,在社会责任面前,企业不应该只顾着自己的金钱利益。@重回1800年 说:“他们做的是生死救援的大事,收费站没有任何借口耽误时间。”
不能光靠收费站“发慈悲”
面对“收费站VS救援队”的尴尬局面,仅靠一颗公益心来“发慈悲”,显然不是长久之道。应急管理部正研究修订相关办法,也是题中之义。
“过于慷慨的免费政策,也会制造更多的麻烦。”正如@今日话题 所担忧的,免费车辆太多,高速公路出了亏空,最后还是守法的私家车主买单——免费,是强迫公路公司出;收费,则可以让受益方或相关方出——比如,救灾车救了哪里,哪里的财政给报销高速费。
随着社会的进步,新的问题也在倒逼着法规的自我完善。
@新京报 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从200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过去14年,制定之初民间救援力量尚未发展成如今规模,难免存在疏漏。随着现实的发展,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应与时俱进,适当降低批准级别,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简化相关证明审批环节,从制度上保障救灾车辆的畅通无阻。
此外,一地一政的弊端,也在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有所体现。@济南日报 直言,在抢险救灾车辆通行问题上缺乏全国不同地域之间的及时协调联动机制,这再次提醒有关方面,应该快速建立地区间的“绿色通道”机制,简化作业程序、提高救灾车辆运行速度。
救援力量社会化参与,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但归根结底,仍需要资金的支持。总体来说,别让“英雄流血又花钱”,应该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