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花店店主张女士报警,称自己花店的花多次被盗。
“10月23日当天,我发现店里少了一束花,当天又比较忙,我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没想到11月开始,又接连少了好几束,我觉得不太对劲,就赶紧来报警了。”张女士如是说。
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失窃日期,民警在调阅公共视频后发现,当晚6点30分左右,有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子趁着店内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直接从店门口拿取花束离开,而这束花正是店内被盗的花。

11月4日、11月6日、11月8日,该男子又故技重施,分别从该花店门口偷走了花束。

掌握相关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前往该男子夏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据夏某交代,他的一位女性朋友很喜欢鲜花,他看到花店门口的花束摆放得比较好看,所以想偷来送给她。”江苏路派出所民警林晓介绍说。

夏某告诉民警,每次他将花束送给女伴时,都谎称是自己购买的。由于受到了对方的夸奖,他一时间虚荣心作祟,便频繁伸手,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都被路边的公共视频记录了下来。
目前,夏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案值小就没事,当伸手的那一刻就已经违法了。同时,也提醒广大店主,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免带来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于长宁公安分局
撰稿:李婷婷
编辑:竺嘉茹
责编: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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