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银行卡被扣了一笔费用。张先生随即联系收款企业要求退还该费用,但企业客服却拒绝为其办理退款。张先生向区消保委求助,要求企业明确说明扣款原因并退还款项。

区消保委接诉后迅速联系被诉企业,了解事情原委。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其主要业务是为贷款公司做附加会员业务。张先生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扣掉费用,实际上是在办理贷款时无意中勾选开通了相关会员服务而被收取的会员费。经区消保委调解,被诉企业同意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部分商家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产品收费项目,而是以较小字体在页面底部或下拉选项中进行标注,此种做法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导致其在未能充分知悉的情况下误选付费项目。此类行为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若追求长期稳健发展,应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为前提,通过提供真诚、透明、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

消费者在浏览网页时,也应注意弹窗等形式的提示信息,在勾选任何选项前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遭遇不知情扣费情况,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商家或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反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顾俪
通讯员:唐宇琛
图片:AI生成
编辑:顾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