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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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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许沁 2024-08-14 18:34
摘要: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2024年秋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2024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个部分,作为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依据,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2024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中“待审”的教学用书,审查结果将适时公布。

市教委将会同市新闻出版局根据本教学用书目录联合发文,指导开展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市级教材审核机构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部分学科教材配有音视频资源,各中小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后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basic.smartedu.cn)和上海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www.sh.smartedu.cn)免费使用。

教育部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教学指南及配套课件,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使用。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要求,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继续试行教材循环使用制度。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1号)规定,学校选订教材的总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小学158元/学期、初中194元/学期的控制标准。

各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和中小学要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栏目主编:徐瑞哲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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