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秀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秀隆1958年5月出生,湖南怀化人,参加工作48年全部都在广西任职。1989年,31岁的张秀隆被提拔为副处级,任河池地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任巴马县任县委书记,成为当时河池地区最年轻的县委书记。
据媒体报道,在巴马任职期间,张秀隆提出长寿老人是宝贵的软资源,深度挖掘当地长寿文化,打造大健康产业。在历届领导班子努力下,巴马成为远近闻名的“长寿之乡”。在县委书记任上,张秀隆还入选1998年的广西十大杰出青年。
同一年,张秀隆调任南宁地委副书记。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张秀隆的贪腐行为就始于这一时期。此后他还历任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等职。
2013年,张秀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晋升副部级,2015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8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卸任。2023年10月,已经退休的张秀隆被查。
今年4月,张秀隆被开除党籍。中纪委通报指出,张秀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张秀隆被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不正确履行职责,盲目高额举债”。此外,他还被指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