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
我工作1年多了,已在准备和男友结婚。我们俩打算在上海买套婚房,部分房款用公积金贷款。想咨询: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有别的用途吗?信息从哪里获取?
记者调查
先来说说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首先必须是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其次是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三是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满足三个条件的,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的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除了买房,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呢?一般有下面几种情况: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适应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梳理历年相关规定、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正在制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目前三个《办法》正处于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2017年2月6日起至3月6日止)。建议张小姐对此密切关注。
如果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查询咨询。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