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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后哪些事是迫在眉睫?赵柏基建议:确权、入表、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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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骏 2022-01-20 08:29
摘要:上海在数据资产交易与流通方面已然走在全国前列。

城市数字化转型,上海正驶入快车道。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重要作用日益凸显。2021年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式成立,同期发布《上海市数据条例》。

  在市政协委员赵柏基看来,上海在数据资产交易与流通方面已然走在全国前列,但从当前数据资产确权、入表和估值方面来看,在法规健全、标准建立与落地实践层面仍面临巨大的挑战。

  “数据资产确权问题仍缺全国性立法规制。”赵柏基说,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关键,在于数据确权,如果没有初始的权利界定,健康可持续的数据交易市场将难以运转起来。

  以数据可携带权为例,去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其中首次对数据可携带权作出明文规定。至此,数据可携带权正式成为一种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被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然而,关于行使数据可携带权的条件和细化规定目前仍未出台,政策依据的缺失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数据可携带权的行使。

  “目前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尚未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赵柏基谈到,这一数字经济时代全新的关键性生产要素,贯穿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全程,将从根源上重构经济环境的发展以及具体的商业模式。然而,当前的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就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合理反映数据要素资源有明确规定。

  赵柏基同时认为,上海数据交易由于交易量有限,数据资产的价值目前仍然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确认,市场还需通过数据资产的估值理论价值,帮助数据的买卖双方了解数据资产的核心价值。因此,数据资产估值体系亟待创新与突破。

  他建议,上海先试先行,率先建立开源的数据可携带平台与生态,探索如何有效实现和监管数据可携带权。“比如由数据交易所牵头,引导各大互联网公司加入生态,实现用户在不同平台之间的个人数据迁移。”同时,可由有关政府部门与专家学者、专业服务机构一起开展研究,明晰个人数据可携权和政府及企业层面的数据使用权、收益权的内涵与外延。

  他认为,应该鼓励企业进行数据资产的披露。可以先针对特定区域、特定属性和领域的企业进行小范围试点,同时选定披露对象及数商机构,并逐步拓展和推广。

  他同时建议上海率先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对特定行业的数据资产进行评估。去年南方电网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资产定价方法(试行)》,规定了公司数据资产的基本特征、产品类型、成本构成和定价方法,并给出了相关费用标准。这是企业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央企能源行业的首个数据资产定价方法。

  “上海也可以考虑从特定领域的国有企业开始试点,进行数据资产评估。通过集中、系统、有组织地引入各方专家资源,对估值方法中的新点、难点进行研究分析,为相关政策的细化和落地实践提供指引。”赵柏基说。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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