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部件可能损坏,无法起到原来的支撑作用,存在安全隐患,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迪卡侬)召回1828件儿童滑板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最新公布的产品召回信息显示,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召回一批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8月21日生产的“OXELO”牌LEARN500-YELLOW儿童滑板车(型号/规格:8555205)。
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称,该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方向头管反复受力且受力较大时,在调节孔位置可能出现裂纹甚至有裂开的风险。损坏的方向头管如果继续使用,可能无法起到原来的支撑作用,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据悉,召回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相关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将为他们办理退货。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公开的产品召回信息,发现这一次召回,已经是迪卡侬方面自2020年至今的第5次。
2021年8月11日,迪卡侬方面启动召回1415件婴幼儿趴圈,相关批次的婴幼儿趴圈的气室和织物连接处的熔接线可能存在缓慢分离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婴幼儿不再受到气室部分的支撑而落入水中。
2020年5月20日,迪卡侬方面启动召回552双青少年低帮徒步鞋,该次召回所涉及的童鞋铅含量超标,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隐患。
2020年3月10日,迪卡侬方面启动召回319个单板滑雪板固定器,相关批次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底座存在断裂的可能性,给使用者造成安全隐患。
2020年1月10日,迪卡侬方面启动召回67个自行车架儿童座椅,极端情况下,该儿童座椅锁扣的连接处接片会有裂开的风险,导致搭扣脱落,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由此可见,启动召回程序,要靠经营者的主动,召回的主体责任是企业本身。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拒绝或拖延召回缺陷商品的经营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