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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唐丽娜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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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10-14 17:23
摘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丽娜作出逮捕决定。

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丽娜(副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丽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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