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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江苏省分行原行长高友清被逮捕,退休后被查,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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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09-28 18:21
摘要: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发布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正局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高友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已经退休一年多的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布调查结果。

经查,高友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托人打听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信贷客户借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信贷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信贷客户巨额钱款,为个人利益向企业违法发放贷款,挪用信贷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高友清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擅权妄为,置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资金安全于不顾,把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国家托付管理的信贷资源视为其个人对企业主的“恩赐”,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

高友清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友清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经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友清简历

高友清,男,汉族,1959年8月生,江苏省张家港市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2002年9月至2009年10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张家港市支行行长,苏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无锡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苏州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9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书记、副行长,苏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巡视员;

2019年9月,退休。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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