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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浦东新区法规出炉!一部关乎企业的“进”,一部关乎企业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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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1-09-28 11:56
摘要:首批浦东新区法规正式出炉。

“浦东新区法规”成为新名词进入公众视野后,备受社会各方关注。今天(2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这意味着,首批浦东新区法规正式出炉。

 “整个立法过程可以说是厚积薄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首批浦东新区法规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一个关乎企业的“进”,一个关乎企业的“出”,殊途同归,都重在为市场主体松绑,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累一批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经验,为引领区建设提供关键法治保障。

  首批为何是这两部法规?

 首批浦东新区法规出炉的速度是相当快的。

6月10日,全国人大作出相关授权决定。根据该决定,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两周后,6月23日,上海人大即通过了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7月2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相关立法工作规程的规定。8月24日,法规提交一审,1个月后,首批浦东新区法规破茧成蝶。

首批浦东新区法规为何选择了这两部?“这是将行之有效、条件成熟的改革成果予以固化,也是浦东新区长期探索的系统集成。”丁伟说。

一部着力于解决企业的“准入难”。按照现行市场准入制度,企业进入不少行业开展经营,需要向多个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多张许可证。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辛翎说,浦东新区从2019年开始,在“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去年11月,国务院批复支持浦东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将新区的自主改革上升为国家级改革试点。

可以说,“一业一证”改革是落实《引领区意见》关于“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的重要内容,是浦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首创性探索,是从“企业侧”出发、推进市场准入照后减证的创新性模式。

“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亟需将 ‘一业一证’改革的制度设计上升为浦东新区法规予以固化。”丁伟表示。

另一部法规着力于解决企业的“退出难”。据了解,过去三年,浦东新区吊销未注销企业达12万户。这些企业在被吊销后失去了“身份证”,却因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的“三无”特点,导致注销流程拖上好几年,或者“半死不活”。如何通过法治的方式,引导或者强制低效无效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已是当务之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是专门针对市场主体退出领域的首批浦东新区法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立法成果。”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黄爱武说,通过在市场主体退出环节开展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竞争活力。

 两部法规作了什么变通

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区别于上海市一般的地方性法规,浦东新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那么,首批浦东新区法规作了什么“变通”?

“按照《行政许可法》,每一项行政许可都要申报行政许可证,而‘一业一证’改革这部法规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这就是一个变通。”黄爱武提到,这部法规固化了浦东首创的“六个一”集成服务机制等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明确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概念定义、法律效力,切实消除市场主体持行业综合许可证出沪经营、上网经营不被认可的后顾之忧。

同时,这部法规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取得行业综合许可证后还需申领单项许可证,以及许可证到期后需要分别办理延续等问题,让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质。“可以说,走出了一条照后减证、简化审批的新路径。”

再看《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由于时间长、手续繁,“失联企业”“僵尸企业”不仅占用了有限的企业名称资源,也妨碍了市场主体“自我更新”。

“这部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创设强制除名和强制注销制度。”参与立法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刘正东说,按照《公司法》,企业必须清算后才能注销。而《若干规定》遵循“行政适当干预、减少司法负担、推动市场出清”的思路,作了变通,创设了强制除名和强制注销制度。在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利益的同时,及时清理消灭“失联企业”“僵尸企业”的主体资格。

《若干规定》还规定了市场主体注销环节的便利化措施。包括优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所需时间;探索承诺制注销改革措施等。

 “这既便利了一批想退却很难退的企业注销,也让应该退却不退的企业强制退,有助于系统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刘正东说。

首批法规释放了什么信号

首批浦东新区法规的出炉,意义非凡。

 “这两部法规,让企业感到‘生’容易,‘死’亦容易;进来容易,退出也很容易,从而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刘正东说。

在黄爱武看来,市人大将“一业一证”改革作为首批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对浦东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进一步发挥浦东引领作用,在更高水平改革开放上提升“领先度”的重要举措;是支持浦东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关键一招;更是实现行业综合管理“一证准营”这一改革目标的强有力法治保障。

从“退出”这端而言,《若干规定》的出炉,有利于为市场主体有序、便利化退出提供法制保障,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一方面强化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推动、督促市场主体自主办理注销,另一方面对于无人清算、无力清算、无法清算的市场主体,通过行政力量适当介入,引导或者强制其依法有序退出,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黄爱武说,“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和制定这部法规的配套操作细则,确保法规顺利实施。”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既积极推进,又很审慎。”丁伟表示,如何用足用好全国人大的授权,在这批浦东新区法规的制定中,上海进行了充分思考和探索,法规小切口,凸显了“小快灵”的立法特点,而且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立法全过程,接下来还有更多浦东新区法规将提交审议和付诸表决,将更好地推动浦东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栏目主编: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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