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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澜笔记②|起死回生,君澜律所助力制造公司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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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苏克明 2021-09-14 07:31
摘要:法院最终裁定,由君澜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主体获取重整投资人资格。

过去的十多年里,作为《破产法》实施的参与者之一,君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在一系列破产及重组代理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令数以百计危机重重的企业重新走上经营正轨,焕发出新的光彩。某制造公司(下文简称“制造公司”)的重整,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2004-2005年,该制造公司与外方组建了中外合资公司,中方占股60%,外方占股40%。合资公司成立后,企业建立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管理体系,令产品技术、质量、服务得到了较大提升,一度实现了年销售6亿元的辉煌业绩。

然而,在后来的股权支付交割、承担职工工龄买断等决策事项上,因公司中外双方负责人产生重大分歧导致管理混乱,以及经营决策失误等因素,产生了多项借款债务无法偿付。 

2015年12月,制造公司被起诉,资产及账号被法院被查封,一系列连锁反应由此产生:供应商纠纷连续发酵,多项诉讼导致巨大经济损失,一家曾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企业一度沦为困难企业。2019年10月,承办法院裁定受理制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0月18日做出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起初,法院及管理人寄希望于企业内部自救,以企业关联方为重整人对制造公司进行重整。然而,制造公司内设的法务部,对《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不够了解,实务经验更是匮乏。在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时,形式和内容上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更谈不上准确把握核心问题。

法院认为,申请主体在态度上不够重视,申请主体的综合实力也无法体现。为此,法院驳回了重整需求,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重整人,外方企业因此错失最佳自救时机。

今年4月30日,距离制造公司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止时间只剩不到20天,君澜律所破产(资产)管理律师团队(下文简称“君澜律师团队”)“临危受命”,接受制造公司外方企业委托后,迅速成立了破产重整专案组法律团队。 

君澜律师事务所陈列有大量破产重整、资产管理书籍供所内律师查阅

这无疑是一支配置十分强大的团队。组成人员涉及不良资产处置、建筑不动产、企业财税金融、企业合规、劳动法等专项领域,且都是资深律师。在获得重整人资格的过程中,扎实的专业功底、精益求精的服务追求、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成为君澜律师团队脱颖而出的关键点。

首先,君澜律师团队以破产管理人的思维角度,在梳理制造公司案件后,从委托人的关联企业中择优选取了最合适的企业担任重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标准上,君澜律师团队为这一选项确立了清晰的标准,如入选企业需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基本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具备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可向重整企业提供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并满足采购、技改等后续的生产经营所需;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等。

其次,通过对制造公司资产评估价值、负债总额、各项债权等数据和尽调信息的汇总,君澜律师团队运用法律与财税金融相关政策,为受托人制定了各项债权债务处理方案。此举为企业解决了资金供血来源,在确保企业重整方案可行性的基础上作出了债务100%清偿的决定,助力重整主体竞选中标。

再次,在员工安置上,君澜律师团队在兼顾《劳动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提出尽快实施、人本主义、争取续聘、和谐安置的原则。以尊重职工的选择去留,维护职工各项权益为处理方案,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本原则,获得职工代表一致称赞。

经过数轮遴选,法院最终裁定,由君澜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主体获取重整投资人资格。君澜律师团队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以细致合理的方案设计,最大限度实现各方的诉求,为企业资源再利用,职工就业问题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栏目主编:李吉 题图来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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