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晚,公安执勤民警按照惯例在道路设卡检查酒驾。当检查到一辆白色皖牌小轿车时,车主迟迟不把车子往前开,民警心生疑惑,拿手电对车内进行查看,发现车内竟然没有人。
在后车司机示意下,民警意识到车主往附近的胡同方向弃车逃跑,于是派人追赶,将浑身酒气的朱某某抓获归案。
据朱某某到案后交代,当晚他与朋友聚会,席间喝了四五两白酒。返回时,朱某某把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辆开到不远处朋友家小区停放。
因朱某某已喝了不少酒,朋友对其进行劝阻,但朱某某依旧抱侥幸心理:“这么短的路程,不会被抓的。”
谁知刚开出没多远,就遇到设卡检查的交警。为了逃避检查,他趁民警检查前面车辆的间隙,弃车往附近的胡同逃去。不巧逃窜到一条死胡同。
令人惊讶的是,警方调查发现,朱某某竟是有案在身。这是他这个月第二次醉酒驾车。
朱某某于4月8日因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机动车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20天不到时间,朱某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而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案,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屡教不改,连续犯案。
不久,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朱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经嘉定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文字:张志萍、沈欢欢 漫画:陈丽丽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