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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知名微信公号钟点工服务竟约来小偷,平台法律边界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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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宗和 2016-10-10 11:37
摘要:监管部门必须正视这一问题,一方面不能无限扩大平台的责任而限制平台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不能鼓励网络平台发展而忽视其负面影响。

网约钟点工上门服务,没曾想家中钱款就此频频“失踪”。近日,杨浦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件,嫌疑人正是通过网络平台约来的钟点工。

 


互联网经济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和纠纷,这些“平台”究竟仅仅是信息的“提供者”,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6月,家住杨浦新江湾城地区的市民印女士在一号称“私人管家”的知名微信公众号上订购了家政服务。按照约定,该网络平台给她家里派来了钟点工小汪。在之后的家政服务中,小汪勤恳卖力的工作表现取得了印女士一家的信任,她随即要求平台将其设定为“长期上门服务”。

 

 

岂料,印女士一家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破。8月下旬的一天,印女士的妈妈发现自己放在玄关上的皮包内少了1200元。由于其年事已高,印女士认为是母亲记错了,母女二人为此还怄了气。可没过几天,印妈妈发现皮包里的钱又少了好几百。她静下心来回忆,事情发生前,小汪都来家里打扫过卫生。会不会是她呢?

 

 

为此,印女士悄悄在家中客厅正对玄关处安装了摄像头。9月4日上午,小汪再次上门打扫。待其完工离开后,印妈妈一查皮包,果然又少了900元,印女士当即向杨浦警方报案。属地新江湾城派出所接报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通过回放视频,民警发现案发当时,小汪趁旁边无人,曾将玄关上的包拿进远离监控的房间。数十秒后,其又将包放回了原处。

 

 

监控拍下钟点工盗窃一幕。

 

显然,小汪有重大作案嫌疑。从她数次轻易得手来看,民警判断其不会就此收手,于是就让印女士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出家政服务邀约,准备来个请君入瓮。9月5日上午,应约而来的小汪一看到早已等候的民警,顿时明白事已败露,只好束手就擒。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汪某如实交代了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案值2000余元。根据其交代,民警在汪某暂住地查获了部分涉案财物。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注意居家安全,当有外人进入家中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物,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目前,互联网正扮演着“连接”的角色——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服务提供者和用户被这一平台联系起来,双方在上面进行相互选择。那么,作为这一事件中的第三方——联系起印女士和小汪的微信公众号,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微信公众号一方的主要责任在于对刊登信息真实性的审核,比如小汪登记的信息属实,在服务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需其自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平台不应承担其他责任。事实上,不少平台也正是以此来自我保护。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作为知名的互联网平台,不少用户正是看重这一品牌效应才在这一平台进行选择,而这些平台在宣传中也会有意无意表明自身“严选”、“优质”等“特色”。

 

 

“网络平台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在于它自身并不直接提供某种产品或者内容,而是在其提供的平台上存储、链接或传送源自第三方的内容。”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这样的业态必须面临一个法律的难题——平台上的用户一旦构成违法,平台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需要综合社会发展的环境和网络技术,既不能放任平台,又要避免过高的门槛限制行业发展。”

 

 

涉及网络平台治理的规定则散见于《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在多数情况下,平台的责任限于“发现”、“明知或应知”用户内容违法”时,需采立即处理。但在诸如食品药品销售等特殊领域,已有平台担责的先例。

 

 


一些专业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必须正视这一问题,一方面不能无限扩大平台的责任而限制平台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不能鼓励网络平台发展而忽视其负面影响,需要更明确的法律法规为网络平台划出一条合理、清晰的法律边界。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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