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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惩治医闹:不可享受医院便民服务和优惠政策,严重者限制招录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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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刘雪妍 2020-12-30 15:42
摘要:按照失信行为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

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裘文进介绍,为了让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对医护人员的保护,对故意伤害和侮辱医疗卫生人员的违法行为,除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相关信息也将作为失信信息汇集起来,推动各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按照失信行为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情节较轻的,主要是取消一些医疗便利化措施,比如先看病后付费,以及使用“互联网+”服务等。对更严重失信主体,相关部门还将采取禁止招录为公务员,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栏目主编: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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