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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在办公室自杀身亡,4天前还在主持会议,曾审“河南第一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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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上官河 2020-10-20 14:52
摘要: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

关于湖北高院副院长张忠斌自杀身亡一事,今日官方通报来了。

据湖北省高院消息: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据了解,张忠斌同志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作为学者型法官曾兼职教授

湖北高院网站显示,张忠斌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1967年1月出生,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简历显示,张忠斌曾在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10月至11月还曾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公开资料显示,张忠斌先后在《刑法论丛》、《法学评论》、《人民司法》、《光明日报》等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等出版《刑事审判的价值取向》等法学著作4部。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我国审判机关的高层次审判人才,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最高荣誉。

  

中国知网上作者记录

作为学者型、专家型法官,张忠斌曾被多所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2011年9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聘请时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汉大学博士张忠斌担任人文社科系兼职教授;2015年9月,时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忠斌院长受聘三峡大学兼职教授。

4天前还在主持扫黑除恶专项会议

值得一提的是,仅仅在4天前,张忠斌还主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

据“湖北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会议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这是张忠斌最近一次公开露面。

国庆期间,张忠斌还曾到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慰问专班干警。在督导座谈会上,张忠斌副院长一行听取东湖高新区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市区两级法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

曾审判“河南第一贪”

张忠斌在任职荆州期间,曾审判“河南第一贪”王有杰。

2006年12月20日,原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当时的审判长正是张忠斌。张当时在荆州中院任是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

王有杰是荆州中院建院以来主审的第一位省部级高官,也是当时河南省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公诉人指控有王有杰1994年至2005年,利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634万元,另有7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舆论因此称王有杰为“河南第一贪”,其最终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资料来源:@湖北高院、潇湘晨报、东湖法院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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