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7月的一天,丁某某送完外卖准备离开时,偶然听到附近传来了一阵手机铃声。循着铃声,竟然在旁边一辆电瓶车的车兜里发现了一部被遗忘的手机。
2、“我当时以为是手机主人打来的电话,就想着告知一下。”丁某某被抓后交代。
3、丁某某一开始是出于好心接了电话。接通后,发现是一名装修工人打来的。
4、丁某某拿着手机,环顾四下发现没人,贪欲作祟下,他将手机收入囊中,随即离开该小区。
5、手机主人朱先生下楼寻找时,发现手机早已不翼而飞,随即报了警。
6、警方接报后,经视频侦查,发现丁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丁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因为贪图小便宜,最后自食恶果。”丁某某悔恨不已。
8、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丁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支持指控,判处丁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文字:张志萍、徐杰瑛 漫画:陈明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