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启动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徐汇、长宁率先试点,明年1月1日起全市覆盖。
过去,市民和企业为了一笔抵押贷款,往往要多次往返于银行与登记机构。改革之后,市民和企业只需要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就能一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无需再去登记机构,从而实现“不见面”办理。
以商业和公积金贷款抵押权注销为例。A在购房时办理了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在以前,A在贷款全部还清后,首先要去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取得银行授权办理抵押权注销的委托书;然后再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最后到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抵押权注销。
改革之后,A只需去一次银行网点,在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的同时,银行整合公积金贷款材料,将抵押注销的申请一并在线提交。注销的申请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登记部门,受理、审核均由登记部门后台完成。
上海首个启动的银行试点,是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在上海,建行承担的住房贷款业务量最大,可以惠及到更多市民和企业。”建行上海市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高沙表示,对市民和企业来说,改革不仅减少了跑动次数,而且不用重复提交材料,缩短了办理时间。
试点范围还要扩大。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主任科员齐鲁表示,“不见面”办理将扩大到更多银行,方便市民或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抵押权注销。
【附: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三种模式】
1.持证抵押(纯抵押登记)——抵押双方与登记机构“不见面”
2. 抵押权注销(含公积金、银行组合贷款抵押权注销)——参照抵押双方与登记机构“不见面”
3.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转移同步抵押)——银行与登记机构“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