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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架桥倾覆事故背后的数据分析:超载,路桥的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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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肖书瑶 李彤彤 脱崟 2019-10-12 20:07
摘要:桥梁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分为六类,按照数量顺序依次是:设计施工不合理、撞击和超载、自然灾害、加固拆除不合理、桥梁病害,人为活动。

12日下午,“无锡发布”官方微博称,312国道锡港路上跨桥“10·10”事故调查组对肇事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法人代表以及货物装载码头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据新华社报道,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初步分析,锡港路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12日事故路段已恢复通车。

超载与历年桥梁坍塌事故的关联

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现场视频在社交网站第一时间大量传播,超载和桥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国性的关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openlaw法律文书网获取了205份与“坍塌事故”有关的法律判决文书,经整理统计,自2008年以来78个坍塌事故相关案件,类型最多的便是路面/路基坍塌/桥梁坍塌,共54起。致死事故占46%,总计造成56人死亡。

另据河海大学教授吉伯海的研究《近年国内桥梁倒塌事故原因》显示,2000年至2009年7月,我国媒体公开报道的塌桥事故约有85起(不包括地震引起的桥梁倒塌)。

不过,以openlaw上的案例为例,76%的路桥坍塌事故都发生在县、村、镇,极少发生在城市,这些坍塌事件即使被报道了,引发的关注也并不大。

路桥坍塌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按照吉伯海的研究,桥梁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分为六类,依次是:设计施工不合理、撞击和超载、自然灾害、加固拆除不合理、桥梁病害,人为活动。

其中,设计和施工原因导致的桥梁事故所占的比例最大,共35起,占41%。现代桥梁结构形式多样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没有充分论证之前就应用于工程,都会造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桥梁施工的承包方追求经济效益,偷工减料,也是造成桥梁倒塌事故的原因。

此次无锡的事故发生后,外界也有质疑设计和施工问题。对此,事发路段设计单位中设股份(002883)12日在互动平台上回应称:经过多人多软件连夜认真复算,确认设计符合各项规范要求。

“撞桥和超载”是造成桥梁坍塌的第二大原因,共24起,占28%。

据媒体报道,此次无锡事故涉事的超载大货车限载65吨,实载却达187吨。我国《城市桥梁设计规范》规定,一级公路设计荷载允许最大车重为55吨。涉事货车超过标准允许最大值的两倍多。且事发时有两辆超百吨的货车行驶在同一车道上,两辆车同属于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这家公司仅从2018年底到2019年间,就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被起诉了6次。2016年至2017年间,三辆车曾因违反交通法规,被苏州地区公路管理处处以共计66200元的罚款。

“超载”为何难执法,难入刑

这样一家屡屡违反交规的公司,两辆超吨的货车在路上行驶,为何有关部门没能预先制止?有专家不客气地指出,出事的高架桥为独柱桥,相关管理部门难辞其咎,“独柱桥抗倾覆的主要措施之一,是要千方百计限制超载车辆上桥。” 

这令人想起2012年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中,调查组分析结果显示,车辆超载是主要原因,间接原因则是事故发生路段的交警中队没有发现超载货车经过其管辖路段,路政巡查也出现疏漏。尽管在事故发生前一天,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对涉事的2-4号车进行了处罚,但没有采取卸载措施。

此次事故发生后,苏州连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南通也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何事故来了就治理?实际上,全国公路里程长、覆盖广,执法力量很难全面、跨地域管控,日常只能依托超限检测站进行卸货、处罚等,全路段的治理只有集中式进行,很难常规化。 

另外,目前对超限超载的惩罚措施较轻,主要还是罚款为主。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统计了53例路桥坍塌后所涉车辆被诉超载的案件,其中81%为民事纠纷,以和解、罚款、赔钱了事。只有10起被定为刑事案件,肇事者被判处“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至人死亡罪”。有7件甚至无法认定事发时车辆是否超载。

201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马光瑜在“两会”上建议,从刑罚、经济、信用等方面综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载。借鉴“酒驾入刑”的方法,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潜在风险:当“超载”遇上“危桥”

直观上讲,这次的高架桥倾覆事故,是由两辆超载卡车引发的。但事发高架桥周边遍布钢铁相关企业,这座桥上究竟经过了多少超载的卡车,恐怕已很难统计。

 

我国桥梁大部分都为建国后所建,桥龄一般为40年左右。但根据2002年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我国公路现有桥梁中危桥约占3.44%,其中天津的危桥比例超过11%,黑龙江省超过9%,江苏省为6.49%,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限超载车辆是公路的慢性杀手,每一次经过都会造成路面损坏、桥梁结构受损,缩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

我们分析openlaw上的具体案例发现,“超载”加“危桥”的情况常有发生。

2012年,祝某驾驶超载4倍的吊车行至山东郓城县新河彭庄村前桥上时,桥东侧突然塌陷,车辆掉入河中,致使本人受伤、车辆损坏。该桥为1977年建造,设计年限只有30年,桥上无“危桥”等警示标志。

2013年,张某驾驶超载车辆强行通过河北省景县广川镇前贾岛村附近的危桥,当时有两座桥选择,一座新桥,一座旧桥,两座桥相隔200米。张某选择旧桥车行至大桥中段时,大桥坍塌,事故致使同行的工人一级伤残,需要终身护理。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研究院级高级工程师徐程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桥梁的现状是重建轻养只有少部分的桥梁建立了健康监测系统。应加强对桥梁的安全健康监测,对大型桥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核实桥梁极限承载力,判断其是否能够满足目前运营状态。当桥梁整体或局部承载力不足时,采取正确的加固措施;当桥梁极限承载力损失严重时,应考虑将其拆除重建。

海恩法则揭示,每一次严重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的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数据也告诉我们,防患未然,不是靠对偶发风险的运动式防范,而是需要长远考虑的制度性建设。

栏目主编:张陌 文字编辑:尤莼洁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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