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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三把刀”肇事者终被刑拘,治高空抛物,法律还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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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曹飞 2019-07-18 07:32
摘要:从法律上讲,遏制高空抛物不能全部依赖《侵权责任法》,亦不能存在空白。对于这一新的“城市病”,司法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制定出完善的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责任界定,提高量刑标准等,让“不能高空抛物”观念深入人心。

几天前,济南一小区被曝“从天而降”三把刀,引发舆论关于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高空抛物受害者的恐慌。当地公安机关在第一次通报中称,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即便情节较重,也只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高空抛掷刀具行为,肇事者却仅面临十五日的行政拘留。这则通报引发不小争议。

昨天(17日)下午,济南公安机关再次通报称,向楼下投掷三把刀具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其行为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该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近段时间,多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有实验测算,将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层楼抛下,会把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层抛下能砸破头骨,若是从25层抛下足以致人当场死亡。现实比实验可怕得多。近年来发生的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案例中,人为抛下的物品包括灭火器、杠铃片、砧板甚至刀具等。

为了治理与遏止频发的高空抛物行为,一些地方想出不少对策。如杭州一小区安装47个仰拍摄像头,这些广角摄像头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与阳台纳入拍摄范围,而摄像头特定的拍摄角度又不会侵犯住户隐私;面对频发的扔板凳、灯泡等高空抛物情况,西安一小区成立特殊的“妈妈防空队”。每发现一起高空抛物行为,她们都坚持报警,并跟随警察、物业挨家挨户排查。

这些小区纷纷采取技术性自救措施的背后,反映出治理高空抛物顽疾的困境与难处。高空抛物行为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证据与线索难锁定,也难以找到直接责任人。从某种程度上看,安装仰拍摄像头等技术性措施,虽有助于收集、排查证据与线索,但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并不能达到彻底预防、遏止、根绝的效果。这需要技术、道德与法律层面的共治。其中法律层面的倒逼作用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对于高空抛物的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上,肇事者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从法理上看,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惩戒性措施,只在《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中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从法律实践来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虽能部分保证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但这种“连坐”是否可取,业主该如何分摊责任等,一直颇具争议性。

由于《侵权责任法》仅将高空抛物行为限定在民事层面,导致的结果是,大多数高空抛物案件最终都不了了之。在公开报道中,很少有刑事处罚出现,更多的是肇事者不断强调自己抛物行为的“无意”与“意外”。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也能发现,从2010年至今,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但属于刑事案由的仅不到30起。从法律上讲,遏制高空抛物不能全部依赖《侵权责任法》,亦不能存在空白。对于这一新的“城市病”,司法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制定出完善的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责任界定,提高量刑标准等,让“不能高空抛物”观念深入人心。

据通报,济南“小区天降三把刀”嫌疑人是由于情感纠纷而将刀扔到楼下。就此而言,当地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定罪的变化,算是对于治理高空抛物的一次积极探索。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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