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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里没肉”的文件该怎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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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廖德凯 2014-09-24 23:27
摘要:

纪委可不可以管食堂的事?当然可以。此次过问后产生如此大的网络反应,问题在于纪委的“红头文件”不规范:问题不清楚,处理无依据,“帽子”随意戴。

 

由于机关食堂“菜里没肉”,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出了一份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就是这样一份最基层纪委的红头文件,成为近日网络热点。

 

这则消息的火爆程度令人莫名其妙:若论级别,镇机关食堂没有任何级别;若论事由,“菜里没肉”简直就是学生食堂各类吐槽的翻版。然而,纪委的一纸“红头文件”,让这一事由找到了最佳的媒介,引发了许多“合理想象”。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镇食堂内部管理工作。29日,该文件被媒体曝光,引起网民强势“围观”。当晚,中共章贡区沙河镇委员会通过微博公开道歉。

 

“红头文件”引发负面评价

 

综观媒体对此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批评。许多普通网友认为这是相关部门“滥用公权力”,而这一认识也正是产生诸多“合理想象”的基础。

 

例如,无论是新闻中还是“红头文件”中,都没有说食堂是否是政府埋单,但有的媒体直接质问“干部吃饭为啥由政府埋单”。(《南方都市报》文章《“菜里没肉”何止毁了红头文件》)

 

还有媒体认为,“让纪委着急的其实不是食堂的菜里没有肉,而是拆迁干部很生气,可能会因此影响拆迁任务的完成,后果很严重。”(红网《“菜里没肉”何以后果很严重?》——这一想象虽有点天马行空,但谁让你文件里提到了“拆迁”?

 

一位作者甚至肯定,这是“想借征地拆迁任务繁重来恢复机关食堂的‘奢靡之风’,可以说这是在‘逆反四风’。”“毕竟‘吃好’的标准很难定。不过,依当地纪委的意思恐怕就是要恢复像原来那样‘奢靡’”。对基层公权力的使用上纲上线确实是最没风险的事了。

 

由于镇纪委发文的不规范,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各种能沾边的想象。

 

“食堂文件”的几大漏洞

 

纪委可不可以管食堂的事?当然可以。

 

比如,如果食堂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使用于食堂的资金,通过对菜品以次充好、减量等各种方式据为己有,则涉嫌贪腐。如果是食堂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无论是干部上交的伙食费还是政府的补贴资金)使用没达到应有效果,纪委也有责通过相应措施,帮助食堂达到应有目标。

 

机关食堂“菜里没肉”的问题,事实上也是镇纪委可以介入的。乡镇纪委很小,管的也确实就应当是这样的“小事”。而此次过问后产生如此之大的网络反应,问题在于纪委的“红头文件”不规范:问题不清楚,处理无依据,“帽子”随意戴。

 

一般文件,开头都要戴个“帽子”,以示严肃性。但该镇纪委的“帽子”,是该镇正在进行辛苦的拆迁工作,这一工作与食堂“菜里没肉”的事实并没有关系。无论干部干什么工作,都不是“菜里没肉”是否应当受到处理的理由。戴这样一个“帽子”,自然难免让人想象到“拆迁是第一生产力”。

 

对于“菜里没肉”的问题,镇纪委的文件里,应当对问题原因进行说明,是由于有人中饱私囊,还是干部交的伙食费太低,或是近日物价上涨太大?没有明确的事实依据,文件就没有说服力。看这样一个文件,也许食堂员工和干部们心知肚明,但如果公之于众,不免让人一头雾水。

 

而一份对人事进行处置的文件,必须要有相应的依据,哪怕这个依据只是地方出台的“土政策”,也得明确列入其中,此为“以理服人”。

 

另外,该文件表达不准确,本意是进行“罚款”,但却写成了“罚金”,而“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只能出现于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中。在“红头文件”中出现如此“低级错误”,确不应该。

 

“红头文件”怎么规范

 

“红头文件”还真不是好出的,一个规范、合格的红头文件,特别是涉及到人事问题、事实问题处理的文件,是政策性、法律性、逻辑性的统一,要求事实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经得起推敲。如果没有起码的规范,文件难免受质疑和猜测。

 

按照公文行文的普遍规范,对文字部分的要求是:“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而根据另一个标准的“红头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公文拟制”第十九条第三款对公文正文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第五款则对文件拟制提出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对照这一要求,“菜里没肉”这一文件显然不合格:“内容简洁”但却事实不清;本是对食堂问题进行处理的主题,被“拆迁”给淡化甚至“歪楼”;有鲜明观点,但却缺少依据;表述不准确,将“罚款”误为“罚金”等等。

 

显然,当地也在舆论中发现了此文件的问题。根据最新的消息显示,该镇通过区委宣传部微博,承认“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但愿今后能做好“红头文件”的基本功,不要再因为发文的规范性问题,让积极作为的“好事”变成了“滥用公权力”的坏事。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张驰  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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