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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三年”,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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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冰凌 2014-09-24 23:27
摘要: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其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消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此言一出,多数网友评价“不现实”,甚至直言“太离谱”。这个建议的可行性究竟如何?不妨看看同为亚洲国家的日本是怎么做的。

 

名义产假短

 

人大代表的建议出来之后,就有媒体比较了各国产假时间长短。其中,日本产前6周产后8周的产假时间,在发达国家中算是比较短的。

 

确实,由日本《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产假,前后加起来不过14周,也就3个半月而已,和咱们也差不多,并无优越性可言。只是《劳动基准法》第65条规定,孕妇在产前6周和产后8周不得工作,否则视为违反劳动法。

 

也就是说,产前6周和产后8周的休假时间为强制性的。如果产后超过6周的女性本人要求工作,并有医生出具的可以工作的健康证明,那么强制性产假可以提前2周结束。

 

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日本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各人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来定,绝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工资收入的。但如果加入了健康保险,则由保险支付基准工资2/3的补助。此外,每名孕妇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约40万日元(折合2.4万元人民币)。

 

基本休一年

 

日本的产假时间虽然短,但实际上,我身边的妈妈同事们基本上都是休了一年的假才回来上班的。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日本除了产假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休假,叫“育儿休假”。该休假制度并非由《劳动基准法》规定,而是由1992年4月1日起实施、2009年修订的《育儿介护休假法》规定。该法律规定了家庭中有需要养育的小孩,以及有需要照顾的老人、病人等情况下的休假保障。

 

也就是说,在强制性的产假之外,日本还有一项可自主选择的“育儿假”,其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育儿介护休假法》规定,当劳动者提出育儿休假申请时,雇主原则上不得反对。

 

休不休育儿假,由各人自己决定,而且育儿假的申请者不限男女,即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谁说育儿就一定是妈妈的事了?当然,实际情况下,申请育儿假的绝大多数还是女性。

 

三年不是梦

 

日本的《育儿介护休假法》第5条第1项规定,育儿假可以休到小孩年满一周岁为止。如果出现申请入托但因名额所限未被接受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延长至孩子年满一周岁半。如果申请育儿假的一方出现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则允许配偶替换休假。

 

至于育儿假期间的待遇,该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0%的工资作为“育儿休假基本给付金”,待休假结束返回职场,再一次性支付“育儿休假者职场回归给付金”,金额为20%的工资*休假月份数。也就是说,申请育儿假的人,最终拿到的实际收入是半额工资。

 

如果是公务员,育儿假则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最长可到小孩年满3周岁为止。但从第2年开始,为无薪休假,相当于停薪留职。

 

之所以公务员可以享受长达3年的育儿假,或许跟日本受“少子化”的严重困扰,政府鼓励积极生育有关。至于我们普遍担心的休假时间太长会失去位子,在日本公务员体系中倒不是问题。因为一般日本公务员在某个岗位上最长不会超过4年,这种岗位轮换制度决定了就算不是休假,也不会在某个位子上长期干下去。

 

“照看孩子假”

 

《育儿介护休假法》还规定,在小孩上小学之前,劳动者有权享受一年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照看孩子假”。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生病了、受伤了,劳动者可以放心大胆地请假在家照顾孩子,且这种特设的带薪休假不算在通常的带薪年假之内,等于额外增加了5天年假。

 

请“照看孩子假”,可比请年假有底气多了,因为法律规定请这种假只需口头提出,雇主不得拒绝或要求改期。而一般带薪休假的话,雇主有权拒绝或要求改期。

 

此外,只要申请者提出,雇主不得要求有学龄前孩子的劳动者每月加班超过24小时,每年加班超过150小时,同时劳动者还有权提出不做夜班。至于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上班制,如果孩子未满3周岁,劳动者可以提出缩短工作时间的申请,工资相应减额。孩子超过3周岁的话,法律虽不作明确保障,但也鼓励雇主提供相关支持保障。

 

不靠老人带孩子

 

日本的生儿、育儿制度,其实具有比较大的灵活性。在受法律保障的前提下,产假为强制性休假,育儿假为非强制性休假,各人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灵活做出选择。

 

根据我的经验,只休产假不休育儿假的情况非常少见,大多数日本妈妈都会选择休一年的育儿假,毕竟超过一年是没有薪水的。而回归职场之后,大部分妈妈还会选择缩短工作时间的做法,以保证能有时间接孩子、做晚饭。

 

在日本,大部分家庭并不依赖老人带小孩。除了专职主妇之外,很多职场女性也都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带小孩。而日本并非“一刀切”的生育休假制度,为这种“自立”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谢飞君 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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