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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自述:局长申请去当科员,为什么不必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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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廖德凯 2016-04-18 06:01
摘要:对于有干部提出不担任现职,没有必要担心,这是新常态下进行的正常淘汰。在基层,有大量人年轻、有激情、愿干事的同志还在“苦熬”,淘汰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有足够的储备进行选择。

最近,一则“局长申请当科员”的消息引起热议。

 

据新一期《半月谈》披露:西部一个县一年有10位科级的局长、副局长提出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虚职岗位,连县发改局长、财政局长等实权人物也申请“实改虚”。

 

文中得出结论,盼望从风险和压力大的实职改任清闲但待遇不少的虚职,已成为一些基层局长、副局长们的官场心态。

 

手握重权的局长不当,反而申请改任“虚职”,确实与网友的想象有太大反差。面对这种情况,某县委书记表示,如果提出“实改虚”的干部多了,就会担心产生消极影响,因此不会同意。

 

但我认为,对这一现象用不着担心,这是在政治新常态下,淘汰机制开始发挥调节作用的表现。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干部申请“实改虚”背后的制度设计问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保证“实改虚”不会对干部形成负面冲击。

 

 

为什么要申请“实改虚”

 

其实,申请“实改虚”的情况并非在这两年才发生,而是一直以来都有存在,只是在近年来发生得更多一些而已。据我了解,某县级市2014年到2015年间,就有近10位局长、乡镇书记或乡长提出改任非领导职务,而该市最终也批准了他们的申请。

 

这些提出“实改虚”的实权干部,申请理由大体有两类:一是自身能力不足,感觉力不从心;二是工作压力大,身体吃不消。我认识的一位镇党委书记,他在交流中就明确表示自己确实不适应工作节奏,始终调整不过来,做“一把手”压力太大,所以主动提出辞去现职。

 

当然,在申请“实改虚”的背后,也可能存在着其它方面的考量。近些年来,自上而下对领导干部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并在领导干部头上戴上了许多“紧箍咒”,导致收入降低、行为受限。

 

某地一位领导干部告诉我,在规范奖金前,由于本地有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奖金激励,完成了任务,光这项奖金就基本上能顶上工资收入。但现在取消了对产业方面的奖金激励,收入上少了一大块。与此同时,从身边干部的情况看,也确实产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得多、出的事就多”等不良情绪反应。

 

 

“实改虚”申请是种自然现象

 

在我看来,无论是哪一种理由,也无论是显性理由还是拿不上台面的理由,领导干部提出不担任实职岗位职务,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岗位适配的角度来看,该公务员确实不适合这一职位了,应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显著情节。如果非把他们留下来,恐怕既不利于工作,也不利于个人的发展,最终可能还真是“赶鸭子上架”。

 

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其申请,并调整更有激情、更适合的人到这些岗位上,不仅满足了干部的个人调整意愿,也充分体现了“能上能下”的干部体制改革实践。事实上,通过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不但不会引起干部职工的消极情绪,反而会激发更多愿干事者的工作激情。

 

此外,如今担心“局长辞职”造成负面情绪,往往是传统的“能上不能下”陈旧用人观念及“官本位”的影响。而新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干部选任规则,以及给任上干部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其实是在重塑干部行为规范。

 

在这一过程中,不能适应这些规范的干部,理应受到淘汰,这也是新的干部选任体系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如果担心所谓“负面影响”而留下这些干部,事实上等于打断了这一淘汰机制的进程。

 

可以这样说,对于提出“实改虚”的干部,如果上级不予批准的话,表面看是在进行综合考量,但实际上是对现任者的一种妥协。是啊,既然不准我辞去现职,是不是应当减轻我的工作压力?进而是不是该让我享受点“实职福利”?

 

因此,对于有干部提出不担任现职,没有必要担心,这是新常态下进行的正常淘汰。在基层,有大量人年轻、有激情、愿干事的同志还在“苦熬”,淘汰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有足够的储备进行选择。

 

 

要正视“实改虚”中的负面情绪

 

当然,在“正常淘汰”机制下,也应重视“实改虚”增多背后的制度缺失因素。客观来说,在经济激励机制叫停、工作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确实产生了不良情绪反应。一位在“实权部门”的领导干部就表示,自己宁愿在压力小一些、工作轻松些的岗位去,也不愿当“出头鸟”。

 

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不愿找发展项目,甚至有好项目也不要的消极现象。如果对这些不良情绪视而不见,必然会造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也不利于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良性循环的形成。

 

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配套机制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经济、政治激励方式被叫停的情况下,建立新的激励体系,还是要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结合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将目前被虚化的基层非领导职务的具体工作“实化”,绝不能让“虚职”成为“养老职务”,而应有效纳入单位的日常工作体系,改变目前基层“虚职”工作状态;

 

三是建立完善容错机制。近年中纪委、中组织部分别对领导干部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决策失误的问题释放了一些容错信息,但离建立起容错机制还有一段距离。

 

在完善相关配套改革的基础上,对于提出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局长们”,并不需要进行挽留和妥协。“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形成这种良性的“双向选择”机制,不仅有利于把最有激情、最愿意在岗位上工作的人调整到最适合的岗位,也有利于“官本位”观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用人导向的形成。

 

至于这些申请“实改虚”是否有腐败行为,我想,这个问题还是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吧。

 

(题图来源:东方IC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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