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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上海嘉定多名受贿行贿人员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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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管文飞 2018-10-10 16:15
摘要:房产交易中心的多名工作人员曾多次收受蒋某、查某等房产中介人员贿赂,并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为一些不符合限购政策条件的房产交易“开绿灯”。

“他总是说送点钱没事的,现在行贿被抓,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产交易腐败受贿行贿案件,一名行贿人员的家属谈及家人行贿行为时追悔莫及。

 

今年初,该区房管局党委、纪委核查下属房产交易中心材料时,发现一些房产交易的购房者个人信息等重要材料存在明显伪造痕迹,更有甚者,连审核人员的签名都疑似造假……

 

这背后究竟藏着什么猫腻?局党委、纪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掌握的问题线索迅速上报,区纪委监委随即展开调查。

 

“一些伪造材料漏洞百出,不难辨别,怎么会连过受理、初审、终审三道关?”面对办案人员的问话,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郭某、施某等人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交代实情。

 

原来,包括他们在内的6名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曾多次收受蒋某、查某等房产中介人员贿赂,并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为一些不符合限购政策条件的房产交易“开绿灯”。

 

他们甚至还盗用相关科室负责人在交易系统中的审批权限密码替问题材料“放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就此,区纪委监委在对受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同时,对行贿人员展开调查。

 

听闻事情败露,心虚的蒋某、查某立即潜逃,藏匿在上海周边地区,自以为“躲过风头就能平安无事”。

 

然而二人不知道的是,经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协调,他们已成为网上追捕对象,相关信息也上传至公安信息网络。不到半个月,二人就在南京市某高速公路口处被当地警方抓获。

 

最终,该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受贿行贿案件做出判决,蒋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查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郭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受贿和行贿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刑罚。

 

消息传出后,不少群众拍手叫好:“收钱的要打板子,送钱的也要打板子!”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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