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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抗拒执法的滴滴网约车开展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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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蕾 倪沈霆 2018-09-05 18:03
摘要:9月4日上午,上海街头一辆滴滴网约车司机抗拒执法,冲撞警车,并将一名环卫工人撞伤。9月5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涉事的沪GY7201的车辆及驾驶员李某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

9月4日上午,上海街头一辆滴滴网约车司机抗拒执法,冲撞警车,并将一名环卫工人撞伤。9月5日上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涉事的沪GY7201的车辆及驾驶员李某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

 

据“滴滴”后台数据据显示,驾驶员李某于2016年8月3日在平台完成注册,开始从事网约车经营,并于同年11月在平台注册了沪GY7201的车辆。同时,李某于2018年3月起在“滴滴”平台上持续有大量接单记录。事件发生当日(9月4日),驾驶员李某还通过滴滴软件接单,从本市东诸安浜路前往事发地附近,车资31.99元(事发时无乘客)。

 

根据2016年12月21日施行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司机必须持有“网约车营运资格证”,而驾驶员李某并没有该证。“滴滴”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企业,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按规定比对排查后台数据信息,没有及时将不合规驾驶员及车辆清理到位,仍长期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的驾驶员李某派单,违反了《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获悉,当日下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将对车辆所属租赁企业“上海升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上户调查,对租赁企业出租沪GY7201车辆的合同及租车程序中具体情况开展调查。

 

此外,执法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部门对被羁押的李某9月4日当天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李某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栏目主编:刘锟 文字编辑:刘锟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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