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区情 > 前沿风 > 文章详情
专业律师来做“老娘舅”,杨浦成立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
分享至:
 (9)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黄尖尖 2018-08-30 20:49
摘要:中国人向来崇尚“和为贵”的思想,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纠纷解决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今天下午,杨浦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上海首个律师调解工作室,7名律师调解员受聘成为首批律师调解员,将律师的专业力量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中国人向来崇尚“和为贵”的思想,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纠纷解决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比而言,律师调解在我国存在的时间不长,当前尚属于试点阶段,但在处理复杂的商事和金融案件上具有专业优势。

 

“律师作为更具法律专业的调解主体,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职业信任,调解方案更接近专业的判断更具有法律的权威。”杨浦区司法局局长陆静表示,发挥律师队伍专业性强的资源优势,可以拓宽纠纷解决的渠道,满足市场主体对调解服务的需求。

 

今年6月,上海市高院和市司法局根据最高院和司法部对于该项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关于在本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独立的律师调解中心”的规定,杨浦成立区正诚律师调解中心。“这是一个民办非企业,在司法局指导下,接受委托,负责全区律师调解的办案质量评估分析、调解组织名册管理、业务培训、专家咨询等保障。”陆静指出。

 

 

成立仪式上,21名律师调解员接过聘书,成为首批律师调解员。据介绍,律师调解名册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确定,包含律师调解员和律师调解组织,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业务准入标准,还增加了政治要求,并增加了“予以公告”的规定,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律师调解员实施严格监管,规定了回避、竞业禁止、重大事项报告、执业道德等纪律要求,一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为了方便群众,在律师调解场所上,杨浦增加了按照区法院指定的方式进行网上调解,方便当事人;对律师调解未成功进入诉讼的,免除了当事人对调解过程已经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再次举证。

 

在费用分处上,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细化了律师调解费用的承担方式。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当事人有偿低价支付;调解未成功的,按照类型由政府购买或补贴;法院诉讼费用按照类型予以减免。

 

在美国有一种被称为ADR的模式,是指除诉讼与仲裁以外的各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总称。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指出,杨浦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先行先试,除了具有缓解法院 “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和时间、帮助当事人之间修复矛盾的直接意义以外,更长远的是在培育一种理性解决、协商解决纠纷的法治习惯,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ADR制度。

栏目主编:王志彦 文字编辑:王志彦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本文图片:黄尖尖 摄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