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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进博会,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百日执法严查商标假冒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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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晔 2018-07-27 18:57
摘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中执法百日行动大会,公布了集中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将严厉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中执法百日行动大会,公布了集中执法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以国家会展中心及其周边区域为核心监管区,以本市各主要商业街(路段)、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商场)、旅游纪念品市场、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机场、车站、地铁)等为重点监管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做好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着力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竞争。

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保障进博会集中执法百日行动大会。李晔摄

 

具体如下:

其一,严厉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加强对重点商标的保护。以进口博览局注册商标和特殊标志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进口博览局合法商标和特殊标志权利的行为;以进口博览会参展企业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名商标等为重点商标,切实保护商业性使用度高、知名度高、易被侵权的相关注册商标。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市场上易被商标侵权的各类商品为重点,尤其要以与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品相关的如电子产品、农副产品、服装等为重点商品,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检查商品的覆盖面。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以商品产销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广告宣传领域和网络销售领域等为重点监管环节,加强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源头打击和全链条打击,确保重点环节的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其二,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等的保护。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与进口博览会有关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对其商品的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其三,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工作,按部门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开展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及其周边区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矛盾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高风险和重热点行业无照经营。

栏目主编:吴卫群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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