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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南岸成了免费“渔场”“渔市”,这样的大网捕鱼真的没法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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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2018-07-25 16:00
摘要:今年元旦起,总长3.7公里的苏州河长宁段慢行步道(一期)正式开放,步道边还竖着河长公示牌,显示着“推动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水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执法监督等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工作”等内容。可新景观下,往苏州河下网捕鱼、就地贩卖的一幕,却依然日夜在“上演”……

“装饰一新的苏州河沿岸步道上竟出现‘渔夫’,所捕之鱼还公开销售,如此‘生财有道’太煞苏州河风景了!”家住长宁区的陶先生爱好步行健身,他每天沿苏州河长宁段步道快走,近日他致电解放日报夏令热线63523600,反映苏州河长宁路威宁路一带,总有一些人朝河中张网捕鱼,渔具、水桶等随意放在步道上,影响人们健身散步。“他们站在防汛墙上拽绳捞鱼,全然不顾苏州河内往来的航船,真是太危险了!”

 

10多平方米的大网撒入苏州河,10分钟内就有两笔交易

 

7月15日17:30分左右,记者来到苏州河南岸威宁路西侧。一眼望见,有位老人和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在赭红色步道上拼装一张巨大的类似倒扣雨伞状的网具。两人先将4根各有5米多长的竹竿,拗弯后当作“伞”骨架,再把类似伞面的渔网四角分别扎在竹竿一端,随后用一根笔直的粗大竹竿当主干,将其一端与4根弯曲竹竿的末端,互相交叉后捆扎绑牢,结头处再系上粗绳。被撑开后的渔网面积足有10多个平方米。

 

太阳西沉。呼呼大风中,两人将网具用力抬过防汛墙护栏,并倒推入河。老人随即爬上防汛墙狭窄的顶端,将当做主干的竹竿另一端顶在了防汛墙河道内侧。网具缓缓没于水中,最后只露出数根圆弧形骨架。为固定住网具,老人还用两根长绳将渔网的两只角分别绑缚在防汛墙护栏上。手牵粗绳的中年男子也爬上防汛墙,观察河面,随时收放。

 

站在防汛墙上,脚跨护栏的老人正在拉网。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上述网具名叫扳罾,属传统专业渔具。与旋撒、围障等渔网不同,扳罾隐匿、静伏于水中。渔夫通过牵拉连接主干的绳索以收放渔网。没多会,中年男子拽起了绳索。随着渔网四个角徐徐浮出水面,整张大网渐渐悬于半空,数条活蹦乱跳的鱼上下乱窜。一旁的老人迅速抽出长竹竿制成的网兜伸到网底,用力将鱼兜进后收回,随手将鱼扔进步道上的泡沫箱内。这一网捕上来6条鱼,大的超过500克重。

 

中年男子松绳,渔网再次缓缓没入河中……上下起落,周而复始,拉网频率大致间隔5-10分钟左右。半小时内,能捕上数千克鱼。紧贴防汛墙的步道上,摆着两个大水桶和三个泡沫箱。泡沫箱内盛着水,里面是刚捕上来的鱼,绝大部分是鲫鱼、黑鱼等,有大有小。据说,有时还能捕上甲鱼来。泡沫箱内不断泛着水泡,通过连接箱内的数根软管,记者看到防汛墙上绑扎了一个塑料袋,袋内是一个正发着绿光、嗡嗡作声的小电机。原来“渔夫”为保持鱼鲜活,还设置了小型自动充气增氧装置。

 

为保持河鱼鲜活,特地设置了充气增氧装置(红圈内)。

刚从苏州河内捕上来的鱼。

 

捕鱼是否仅仅是“玩玩而已”?记者看到,有驰过的电动车停靠下来,其中一位向老人嘀咕了几句,老人随即打开泡沫箱盖,用塑料袋兜了几条鱼,沥出袋内多余的水后交给对方,对方则交钱走人。短短10分钟内,就有两笔交易。

 

一手交钱,一手交鱼。

 

19:30分,步道上健身者越来越多,可捕鱼人并不停歇,一半步道被水桶、泡沫箱占据,步行者被迫绕行。

 

夜幕降临,捕鱼人的扳罾依然在河水中,贴着东去货船的舷帮,安全隐患突出。

 

由于这里正在建设北横通道,虽然竖有“自行车下车推行”的交通标志,但西去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直接骑行在步道上,其中还有不少载货电动三轮车。狭窄的步道内,人、车、桶箱混杂。尤其双流路一带,晚上连路灯都没有。

 

狭窄的步道内,人、车、桶箱混杂。

 

记者看到,紧邻该处的苏州河北岸建有配套“北横通道”市政工程码头,数百吨货船往来不断;而捕鱼人的扳罾有时就贴着货船的舷帮,一旦剐蹭,不仅影响船舶安全,拉绳的捕鱼人也可能被倒牵入河中,性命堪忧。

 

当晚21时许,记者又来到沿河步道的最西端,发现苏州河中还有3处扳罾在捕鱼……

 

各方都有苦衷,“河长制”能否管一管捕鱼人?

 

眼下,苏州河水质渐佳,又有“河长制”管理保障,为何多年来存在的河中捕鱼、河边贩鱼的顽疾依然不绝呢?

 

在沿河步道近芙蓉江路口,记者看到竖有一块“苏州河(长宁段)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有区河长办电话。7月17日11时,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通了区河长办电话962347,就上述问题询问河长制能否治理。

 

沿河步道近芙蓉江路口竖着苏州河(长宁段)河长公示牌。

 

很快,记者收到了长宁网格中心“已受理,并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短信。11:20分,区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致电记者,告知其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苏州河堤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养护,未承担捕鱼管理。由于存在法律盲区,对渔夫捕鱼行为难以处置。只能以堤防安全名义对其规劝,无法强行阻止。且由于人手紧,白天虽有巡视,但晚上无法落实。

 

次日,对方在获悉记者媒体身份后,再次联系记者,称已前往现场察看,不过并没发现。对方表示将加强白天巡逻,不过还是强调晚上是巡逻盲区。至于捕鱼人当场贩鱼,对方表示要由城管处置。记者联系区城管执法局。对方称河道内捕鱼由水务执法,城管并无执法权。对于当场销售行为,城管可以占道设摊查处,不过一定要抓现行,否则很难处置。

 

渔政监督部门怎样看待上述问题?记者联系长宁区政府总机,被转到了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方称区里已无负责渔政监督的农委机构了。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无论农委还是渔政监督,长宁区已无类似机构。

 

国家《航道法》禁止航道内设置渔具或水产养殖设施,违反者个人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以媒体身份就此联系区建交委,至今无进一步回音。

 

从7月15日到7月21日,记者多次于18时后,乃至23时左右前往现场,即便本市发布台风黄色预警,苏州河沿河步道威宁路至双流路段,捕鱼人依然在防汛墙上随时收放扳罾。

 

河道整体印象,需要制度保障

 

鱼类能减少河中的氮、磷含量,减轻水体富营养化。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以有效提高水域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法。

 

本市开展大规模增殖放流至今已历时10多年,仅今年就放流了20万尾各类鱼苗。公共河道内放养的鱼类源于政府用于保护水生态的公共财政,问题是这边不断放鱼,那厢大肆撒网,公共财政投入的具体效果如何,值得关注。当前,河道管理除了确保河道设施完好、防汛排涝安全、水体通畅等基本功能外,挖掘和发展完美体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文化、游憩等综合价值,正日益成为河道整体治理的内容。

 

显然,如何真正发挥河长制的保障作用,消除捕鱼、贩鱼等各类乱像,给周边居民及游客留下美好的“苏河印象”,需要长宁区乃至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共同研究,拿出彻底解决顽疾的办法。

栏目主编:褚觉美 文字编辑:褚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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