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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子】改装车无证卖油“流动炸弹”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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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志萍 应梦轩 余熊鹤 2018-07-11 11:54
摘要:改装车无证卖油“流动炸弹”危害大。

孙某,原从事高空作业,家人认为有危险,坚决反对。不久,孙某便辞了工作回老家。好友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联系孙某,让其到上海帮忙卖汽油。

跟张某确认卖汽油“合法”、没问题后,孙某起身前往上海。两人碰头后,张某便领着孙某熟悉“业务”。

两人走到一辆面包车前,孙某看到副驾驶座上有一个黑色的电瓶,车厢内放了两个白色方形塑料容器,里面装了褐色液体,就是张某说的92号汽油。在容器外侧有一个金属架,放着一个带屏幕的计价器。计价器上面还有一把油枪,油枪管与油桶相连。

“这是我们的‘移动加油站’。你负责白班,开着这个车在路边给人加油。加完油计价器会显示金额,你就用微信收款,回头我再给你提成!”张某说完给了孙某一部手机。

之后,孙某和张某日夜轮流上班,偶尔也替张某上个晚班。一天,张某让孙某把晚上空出来,跟他一起去办个事。

当晚,两人开车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久来了一辆白色的油罐车。张某让孙某去远处望风。孙某看见张某与油罐车司机拉管子,从油罐车上卸油到面包车内的油桶里。

2017年10月12日,因违章停车,孙某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拦下时发现,孙某的车内飘出一股汽油味,随即,民警将孙某、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鉴定,面包车里白色塑料桶内的褐色液体确为汽油。每个油桶均可容纳1吨汽油。经审查,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张、孙二人结伙,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累计销售汽油2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2人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张志萍、应梦轩  图:余熊鹤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

栏目主编:周寅杰 文字编辑:项建英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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