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上观学习 > 文章详情
针对干部不作为不敢作为,中办印发的这个文件可谓有的放矢
分享至:
 (2)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斯阳 2018-06-28 06:31
摘要:容错纠错机制的目的在于激励和保护干部,但容错不是无原则的宽容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甫一发布,就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媒体的热议。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效应,就在于《意见》对于当前一些干部中间存在的不作为、尤其是不敢作为的现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即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以达到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的新担当和新作为。

 

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提出的容错纠错机制的内涵,保证容错纠错机制的有效实施,对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勇于担当、勇于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容错纠错机制的目的在于激励和保护干部

 

就容错纠错机制的内涵而言,它是指党组织针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推动发展的过程中,本身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作风正派、不谋私利,但由于非主观故意,而出现了一些偏差、失误时,应宽容其试错失误,鼓励其整改纠正,并通过一定程序免除其相关责任或负面评价。

 

从其内涵即可以看出,容错纠错机制是新时代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是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的改进。通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以达到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尤其是对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更要给予激励,甚至保护。

 

因此,激励和保护干部是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和重点。允许干部犯失误性的过错(包括干错事、说错话等),方能为干部营造一种宽松的从政环境,方能激发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方能激发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从而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去。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不仅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要宽容,还要能够纠正错误,要做到“容纠并举”。而要做到“容纠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是至关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实事求是、“容纠并举”,就等于是为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方式在于“容纠并举”

 

容错与纠错并举,犹如容错纠错机制的“一体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容错是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目的,它旨在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手段,是对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的保护,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不怕事、干成事;纠错是容错纠错机制的重点,它旨在建立一种内控监督和调适的机制,能够促使干部在犯错或失误后,及时发现错误、中止错误,并尽力纠正错误,从而有效避免更多损失或尽量挽回不良影响,并能认真查找发生错误的症结、原因,避免重蹈覆辙,避免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更大伤害。对于那些有错误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予以立即制止、纠正,有错不察、有错不纠,即视为失职和渎职,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既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做到“容纠并举”,藉此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才能有效发挥这一机制的激励和保护干部的预期作用,有效解决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的问题,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使得广大干部不仅有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的精神和勇气,而且也使得广大干部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善于作为,不再会因为担心工作中可能犯错误而缩手缩脚、谨小慎微。

 

值得强调的是,宽容那些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有失误的干部,对那些能够主动纠错的干部爱护有加,不仅在干部考核和使用中不作负面评价,而且还要把那些有担当、敢作为的干部用起来。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宽容反而更能够激发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的精神和勇气。这样,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才会蔚然成为一种风气。

 

容错纠错机制的前提是严格执纪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就体现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行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所以,严格执纪问责是容错纠错机制建设的前提。

 

这里遇到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容错免责和执纪问责之间的关系。激励担当与严肃问责是辩证统一的。在一定意义上,容错免责只是严格执纪问责过程中应该考虑和把握的一种特殊情况。严格执纪问责是为了维护纪律法规的权威,惩治乱作为、不作为,惩戒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纪律等行为;建设容错纠错机制是严格执纪问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为了更加严密、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地执纪问责。

 

在对干部决策失误和工作实施失误适用容错免责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的认定工作,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甄别,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吸纳民意,有关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当邀请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对责任人的动机、决策程序、执行过程、执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有关容错免责的申请、核实、认定、公示和报备等流程要严格细化,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属于容错情形、符合免责条件的干部,由问责机关提出明确的免责认定建议,并由同级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免责决定。

 

同时,要做好容错免责的后半篇文章,帮助干部总结经验教训、弥补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提高政治本领、业务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鼓励他们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实解决干部不能为、不会为问题。

 

可见,执纪问责和容错免责都是为了不枉不纵、抓早抓小,都是为了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懈怠者、惩戒违纪者,目的就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容错”不是无原则的宽容

 

应当说,“容错”是《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之所以要提出“容错”的对策,就是因为自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随着“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不断发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干部作风问题和乱作为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的是,在一些干部中间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问题也浮现了出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庸政懒政怠政,一些干部改革的勇气不足、创新的锐气弱化,这种情况已经影响到了政治生活运行的效益,甚至影响到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影响到了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推进和实现。因此,对于干部中间存在的不作为、尤其是不敢作为的现象,必须加以认真地解决。为此,《意见》给出的“容错”对策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谓是精准施策、靶向施治。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是正常的,而且恰恰就是从所犯错误中汲取教训,校正方向,从而为走向成功铺平了道路。“失败乃成功之母”,说的就是失败的意义。所以,对错误和犯错误的人给予宽容是正当的、合理的。更何况,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我们的改革创新从某种程度上说仍然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前进的道路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险阻,因而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而出现一些失误和错误,必然也是难免的。

 

因此,要对失误和错误保有宽容之心。也正是这种宽容,旗帜鲜明地体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恰恰能够激发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激发他们大胆试、勇敢闯,激发他们创造出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只有坚持方向,不断探索和实践,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容错”并不是对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无原则的宽容。这首先要求我们应准确把握“容错”的度,不能跨过可容的界限,否则过度“容错”就会变成对错误的纵容、对纪律的“松绑”。例如,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乱作为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则为纪法不容。所以,要做到容有度、纠有据。

 

其次,如果容错免责的门槛设定太过抽象和宽松,容错机制很可能变成一个筐,什么错误都往里装,容易成为某些有过错干部的“挡箭牌”和“保护伞”。在容错实践中,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要厘清改革创新中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区别,明辨是非界线,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进行。

 

第三,容错纠错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与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可能存在的冲突,以保证机制建设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容错免责实施细则需要列举具体事项,免责条款要有规定的范围和限制,免责发起、免责调查和免责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

 

总之,要建设一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队伍,就要把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好、运用好,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为此,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内在逻辑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其中,“为公”与“为私”是试金石,“无意”和“故意”是度量衡,“想干敢干”和“胡干蛮干”是分水岭,“自查自纠”和“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是重要砝码,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及挽回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切实厘清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该容错的坚决容错,该免责的大胆免责。把正风肃纪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机统一起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营造事业有追求、干事守底线、做事有遵循、遇事敢担当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廉政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主编:王多

栏目主编:王多 文字编辑:王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