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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一计 | 王震:宅基地只有“活”起来 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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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震 2018-05-30 18:33
摘要:建议市级层面研究突破现有宅基地流转相关法律限制,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并以法律法规文件的形式对宅基地法定租赁权设定期限,以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财产性权利。

近年,农村地区在历经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减量和市场经济的洗礼后,集体经济来源缩减,农民增收成为难题。唯一让农民有获得感的便是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但这只是美丽乡村的一个侧面。打造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最关键、最基础的是产业兴旺。“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农村地区最宝贵的资源是宅基地,而宅基地资源只有“活”起来,才能带来绵绵不断的发展动力。

 

奉贤南桥的乡村振兴之路,走的是一条盘活资源、美化环境、提升品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离地不失地、离房不失房”的原则下,按照就地完善、就地改造、就地提升的理念,以村委会为主体,采取租赁的形式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到村,对宅基空间进行升级改造,引入市场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增强村级经济造血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富裕。

 

我们以六墩村为先行试点区域。自去年年底开始,结合大调研、大走访,动员六墩村两个村民小组、58户村民,共计11000平方米宅基地展开使用权流转试点。同意流转的村民,可通过与村委会签订流转协议,获得逐年递增的租金收益。而原有的自建房,则由村民委托第三方设计和施工团队改建或翻建,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后,出租给企业办公。目前,已率先实现试点区域首批5户村民宅基地流转及农民房翻建,并有数十家企业表达了入驻意向,其中绝大多数为文化创意、设计及互联网公司,首批确定入驻的企业即将在翻建完工后入场装修。根据测算,流转后的村民租金收益将高出原有的收益50%左右。

 

农村老百姓最大的“财富”就是宅基地。然而,很长一段时间里,宅基地流转缺乏政策扶持,《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中,均没有明确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

 

建议市级层面研究突破现有宅基地流转相关法律限制,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并以法律法规文件的形式对宅基地法定租赁权设定期限,以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财产性权利。

 

在加大乡村振兴政策支持的同时,建议市级层面打破村民建房等现有政策的限制,加强村庄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政策叠加,集聚各方资源和资金,以减轻乡镇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资金压力。

 

(作者系奉贤区南桥镇党委书记王震;本报记者杜晨薇 整理)

栏目主编:王志彦 文字编辑:杜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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