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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实录|关键监控断片,处理过2000余事故的85后上海交警如何推演出肇事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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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邬林桦 2018-05-23 06:16
摘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事故双方共同申请调解,民警调解不成功的,就可以让双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调解,屠彦旻完全可以找到依据,不再继续由他组织调解。

事发现场的监控视线被遮挡,如何在茫茫车海中找到那辆肇事逃逸的电动自行车?日前,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警长屠彦旻竟通过观察、比较细微的车速变化,找出了肇事真凶。

 

“我们的工作有时候好比交警中的‘刑警’,分析案情,从现场留下的痕迹中抽丝剥茧,找到指向肇事逃逸车辆的线索。”走上事故审理岗位6年以来,屠彦旻共破获了50余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作为一名从事交通事故调查和侦办肇事逃逸类案件的民警,为了追查事故、解答疑问,屠彦旻自学研究人体损伤学,琢磨刑警破案的手法和技巧,在他看来,做好一件事不分大小,都需要一颗匠心。

 

抽丝剥茧找到肇事逃逸电瓶车

 

日前一天晚上,长宁路、威宁路路口车流如织。一声剧烈碰撞声响起,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和车上两人倒在路上,其中一位伤者因伤重最终不治身亡。而撞倒他们的电动自行车却逃离了现场。

 

案子交到屠彦旻手中。伤者说不清肇事者的体貌特征,监控视线被行经的大货车遮挡,流量巨大的非机动车道上留给屠彦旻的仅是几个模糊的黑点。他反复观察,从事发前后20辆经过的电动车里发现3辆嫌疑车辆在时间上最吻合。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肇事者?屠彦旻反复观察3辆嫌疑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了比较:一辆匀速经过事发路段后出现减速停车、回头过程;一辆一直以匀速状态行进;只有一辆在事发路段有急刹车迹象。

 

顺着这样不易察觉的细节追随第三辆车的轨迹,屠彦旻还原了这辆车当天的轨迹:从中山西路桥由普陀方向进入长宁,沿着北翟路往闵行方向驶出长宁。根据事发时间,屠彦旻推测,嫌疑人应该是每天都骑着这辆橙色的电动自行车沿这条路线上下班。

 

一周后,路口执勤民警发现嫌疑车辆轨迹并找到嫌疑人在华漕镇的落脚点。已经下班到家的屠彦旻闻讯赶到现场,在嫌疑人居住小区的车棚里,他近距离观察涉嫌肇事的电动车,发现后备箱上有一道明显的新刮痕,这个特征让他更加确认自己的判断。屠彦旻和同事彻夜在周围守候伏击,等待骑车人出现。

 

第二天清晨,一名男子走向这辆电动车,正当他准备骑车离开时,屠彦旻等人一拥而上,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车速变化这样的细节为何能被屠彦旻捕捉到?他的同事给记者讲了一个队内的“经典笑话”:屠彦旻当初刚开始学习和研究人体损伤学时,为体验书上知识要点,居然经常在家捏自己和妻子的胳膊和腿。

 

为何肯如此下功夫?屠彦旻说,调查交通事故时常常需要面对并问询事故当事人和家属,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和家属眼神中“写满遭遇变故的痛楚”,屠彦旻觉得,“找到肇事者,是他们对我的期待”。

 

事故调解要“动嘴皮”更要“换位子”

 

在交警事故审理大队,处理、调解交通事故是民警很重要的工作。让事故双方就事故责任、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一些死亡事故的死者家属,情绪很激动,难免在调解室里哭喊,甚至出言恐吓、准备动手的情况都有。”这对做事故调解工作的民警来说,是对脾气、耐心和心理素质的极大考验。

 

屠彦旻印象深刻,有次调解拉锯了近半年。那是发生在天山西路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行人死亡。死者是一名退休老教师,肇事者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受事故双方委托,由屠彦旻进行调解。

 

“最困难的地方是,肇事者的条件经济很差,没有能力支付死者家属最先提出的赔偿金额。”事故发生后,屠彦旻就对肇事者的情况进行调查:“我去过他住的地方,在远郊的一个临时搭建的工棚里。他和妻子在工地做临工,家里的家具都是外面捡的,条件真的很差,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他还联系了肇事者老家的公安部门,了解下来是同样的结果:家里一穷二白。

 

调解室里,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坚持要肇事者支付巨额赔偿金,甚至把气撒在了民警身上。这些屠彦旻都能理解:“换位思考下,突然失去至亲的悲痛,情绪失控确实是人之常情。”屠彦旻耐心地听家属提出要求,然后站在他们的角度,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第一次调解双方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离开调解室时,家属的情绪明显平缓了不少。

 

之后,屠彦旻单独约死者家属到办公室面谈,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诉求。“我了解到,死者家里的经济条件还可以,我就把肇事者的情况跟他们说了,虽然他们对于赔偿金额还是不肯松口,但言谈间,我听出来家属很在意肇事者的认错态度。”

 

另一边,屠彦旻也对肇事者展开工作。“虽然你条件不好,但对方失去了亲人,精神上已经受到了打击,在物质方面,肯定要尽可能地进行补偿。”屠彦旻劝说肇事者“换位思考”,先不考虑赔偿金额,而要真诚地向家属赔礼道歉。考虑到肇事者的实际赔偿能力,屠彦旻给了他一个建议:先付一部分赔偿金,剩下的分期付款。过程中,肇事者妻子还提出了到死者家属家中帮工表达歉意的想法,在屠彦旻“撮合”下,这个想法也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认可,为肇事者进一步获得家属谅解争取了机会。

 

做了这些调查和铺垫,屠彦旻此后又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面对面的协商调解。经过四次的调解,双方终于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事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制作了锦旗感谢屠彦旻。

 

其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事故双方共同申请调解,民警调解不成功的,就可以让双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调解,屠彦旻完全可以找到依据,不再继续由他组织调解。“但当时双方都很信任警察,希望我继续调解,那这就是我的分内事,一定要做得圆满。”

 

屠彦旻坦言,能得到事故双方的称赞表扬毕竟是少数,更多时候自己会被当事人当成发泄情绪的对象。“有时候心里也会委屈,但工作就是工作,那就自己想办法疏导一下呗,我还是比较乐观的。“

 

处理、调解了2000余起交通事故,今年33岁的屠彦旻已经成了队里有名的“老娘舅”。 “我是个话痨,处理和调解事故需要耐着性子“动嘴皮’还不算难,难的就是要想办法让双方‘换位子’,消除对立情绪,尽量达成一致。”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长宁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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