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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被疑似有精神问题的邻居频繁骚扰甚至威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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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8-05-11 17:30
摘要:经常被邻居,一位70岁左右的独居老人骚扰甚至威胁……能否要求老人子女带老人进行精神方面的鉴定?

市民徐女士:

 

我邻居是位70岁左右的独居老人,最近半年里经常来骚扰我,一会说我偷了他的衣服,一会说偷看他,甚至要打我。我报过警,居委会也来调解过,均无用。老人有一儿一女,平时一年也就来看望老人一两次;子女曾把老人接过去住过,但没多久就回来了。据说是老人自己不愿住,子女也不太愿意照顾老人。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没得到很好解决。我想咨询:能否要求老人的子女带老人进行精神方面的鉴定?对于精神有问题的老人或患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子女是否需要承担监护人义务?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患居民对社区有一定影响,如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治疗看护?

 


记者调查

 

首先,是否能够要求子女带老人进行精神方面的鉴定?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按照上述规定,精神病的诊断和住院治疗都不得违背本人的意志;当疑似精神病患者出现了伤害自己和他人行为时,近亲属等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所以徐女士邻居老人的子女,为了老人的健康着想,应该带老人到医院做检查,看看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还是老人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早点干预,无论是对老人本人,还是对其他人都是负责的表现。

 

第二,对于精神有问题的老人或阿尔兹海默的老人,子女是否需要履行监护人义务?

 

首先需要确定老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先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开具证明;然后由法院判定。如果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需要指定监护人。一旦指定了监护人,监护人就要承担起监护职责。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老人目前独居,如果其配偶、父母均已故世,那么子女便是第一顺位监护人,子女应当承担起对老人的监护责任,给老人以好的照顾。

 

第三,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患居民对社区有一定影响,如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治疗看护?

 

这要分情况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子女一定要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老人伤害自己或他人;子女照顾有困难的,可以考虑送到养老机构照护。如果老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则由老人自己选择养老方式,比如是不是符合长护险政策,可以申请照料服务;除了照护之外,还有助餐服务等。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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